《意见》:严格控制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海南教育 2010-07-10 来源:南国都市报
3 现状:违规补课现象屡禁不止 《意见》:严格控制教育教学活动时间
胡光辉谈到,根据省教育厅掌握的情况,全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的问题比较严重,家长和学生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媒体也时有曝光。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就是难以禁止。个别教师师德低下,敷衍课堂教学,热衷有偿家教。
《意见》指出,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补课和集体补课。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坚决纠正一些教师不思进取、工作敷衍塞责、不关爱学生等行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教师集体办公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常规的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7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课时,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1:0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小学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一般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45分钟。初中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高中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