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被城市化”实际就是农民下岗----因为农民失去土地与当初国企员工失去工作的过程一模一样 今天一位农村的远房亲戚找到我,要我在武汉市一定给他家找个小生意做;原来他的家乡被城镇化了,现在一家人为自谋出路而焦急;因为他家原先一直承包鱼塘,所以这么多年来生活无忧。谁知城镇化的改革竟然在他这偏远农村实行了,于是承办的鱼塘被强制性收回;承包的土地集中了,住房拆迁搬到了镇里统一修建的楼房。现在他家连菜园都没有了,再加上又没有做过建筑;所以才焦急地找我想到武汉市自谋出路。 是啊!这些年只听说他家还顺畅,因为养鱼也是一门职业呀;再加上他家还有五亩田和三亩地,所以他家在农村实际是中上等家庭。因为他承包了村的三十亩鱼塘,好的年成收入在二十万以上。如今鱼塘被村里强制性收回,补偿三万元说是今年的损失;八亩土地村里一次性补偿十六万。再加上住房补偿二十万,所以这次城镇化使他家用三十九万元全部买断了;最后镇里的住房三室二厅自己只花了十二万,其它的全部是镇上的补贴。所以现在全家人还剩下二十七万,这就是自己今后子孙后代自谋出路的钱。 在这次全国城镇化的推进中,竟然连偏远山区也在搞城镇化;而且山东诸城等地率先撤销了全部行政村,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现在全国“撤村改社区”的工作正在蓬勃发展,我见到不少地方集中社区的房子都建起来了;最后只等待上级指示就动员农民拆迁。在我看到的实际情况中,这些撤并举动并不是在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势下出现的;而是如同当年的下岗运动一样,到处推广的全国性运动。可惜的是在这样的运动过后,实际给我们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三无”(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农民。因为在我调查的五处新农村建设中,没有一处有农民就业的经济实体;就连农民的土地集中后宁愿闲置,也不愿意农民组织生产合作社进行农业的再生产;所以我对这些转为社区的农民也只能是爱莫能助。 我曾经问一个推广新农村运动的党委书记,为什么要推广这项运动;他说这是国策,他们只能执行;而且他还到武汉市的柴林头村考察过,发现有城中村的改造竟然有村民得到赔偿千万元以上。所以他们提前将农民集中起来,以后的赔偿就直接由政府代领了;这也减少到时拆迁的社会矛盾,而政府又获利了;所以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很高。我说那农民呢,他们不是彻底成为了“三无”人员吗;他竟然说农民得到了钱,应该自己想办法。 这实际与当初国企下岗一模一样,最后国企下岗人员的今天肯定是这些“被城市化”农民的明天。当时本来是困难企业下岗,结果演变成全国的大下岗运动。当时很多效益好的单位也下岗,而且也是一次性买断和三年递减补贴费的方式;与当前全国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一模一样。可惜的是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凡留下的没有下岗人员全部比下岗人员强;从而城市低保实际就是下岗人员的总称。按照这些的实践类推,十年后我们的城市化农民将是我们社会的贫困群体;因为失去资源和失去工作,是谁都应该是贫困的人。 从理论上讲,农村城镇化应该是那些工业用地紧张的农村;用城镇化的形式将农民集中起来,同时安排农民就近转入工业就业。这样的目的一方面解决了农民就业,另一方面节余了用地;从而实现了社会效益集约化。可现在却是连工业肯定到不了的偏远山区都搞城镇化农民社区,难道要农民赶牛到几十里外的田地耕种吗。更何况现在的城镇化小区根本不能养牛,就连农民的种田工具都没有办法存放;这难道是要农民种田吗。既然农民不种田,又没有就业渠道;那农民如何生存呢,农民的后代又如何生存呢。这就是我们社会的新农民,从祖祖辈辈居住的家园迁出来到农村社区;结果是一次性的补偿到手了,而未来却没有了。我到过五处城镇化的农民小区,没有见到一个农民由政府安排就业;全部是自谋出路了。如果说自谋出路农民的热情很高,那么城市下岗人员的悲惨今天将是这些农民的明天;因为这是愚昧的代价。 我们知道:农村社区化和农民城市化,它根本解决不了农村经济问题;因为集约经济就是不走城镇化之路,它同样也能在农民分散居住中体现。而在具体的实际推动中,政府看中的还是房地产经济;这才是我们各级政府根本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因,因为城镇化和城市化最大的赢家是政府。农民自谋出路了,集中起来的土地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开发了;因为政府开发不需要买土地,而且银行还优先贷款。看来当年下岗的悲剧要在农民身上再现了,因为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城市化是一条扭曲的发展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