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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可以打孩子,四种情形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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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母应不应该打孩子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当然首先奉行的不打骂孩子就能教育好孩子的方式。从来没有打过孩子的父母也许会说:明明讲道理就能说得通,为什么一定要打孩子?别说孩子听不懂道理,那是你们讲的方式方法有问题。
  
  的确,虽然同为人父母,可父母的类型却千差万别,就是这种差异所以没有一种方法放之四海而皆准,在一些父母眼里,打孩子虽然不可取,但却是最直接有效的能约束住并给孩子以警示的方法。那些打骂过孩子并且把孩子培养的很优秀的父母也许会说:现在很多父母就是因为舍不得打孩子都把孩子过分溺爱而惯坏了。
  以上两种父母也许最具代表性的两类,当孩子到了一个特定阶段或场合,有些时候说教以及无济于事,不管这种无济于事是因为此前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当也好,还是孩子先天遗传也好,总之认为需要通过“打”孩子才能达到教育目的,我认为这种父母还是不在少数的,也包括我,在我眼里有四种情形可以“打”孩子:
  1、面对危险事物
  如果孩子喜欢触摸一些危险物,喜欢到一些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欢拨弄开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将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孩子经常对一切充满好奇,经常模仿家长的行为,甚至对插头、开关之类的危险物品毫无畏惧。如果跟孩子说过很多次“不可以”仍然没记性继续动,就可以打他屁股几下以警告。有些时候家长也可以有选择的给孩子一个教训,小小的惩罚一下他们效果也不差。
  2、孩子行为不可原谅
  比如有的小朋友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时,一不如意就会动手打人,平时喜欢欺负比他弱小的小朋友,这时候父母可以适当教训他一顿。当然不能一直打下去,平时要经常与孩子沟通,经常带孩子参加一些社交活动(亲子活动),让宝宝学习与人交往的技巧。
  3、屡教不改无视规矩
  有的孩子连续犯一种错误,父母或老师多次提醒他有规则存在,但他仍然无视故意犯规,或者犯规后还丝毫不认错,下次还想再犯时,可以通过“打”以警告。
  4、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
  当孩子某些作为、习惯、心理倾向,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时。比如: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小男孩喜欢打人欺负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为乐。
  打孩子也有禁区,下面四种情况绝不能打孩子:
  1、不到3岁的孩子不要打
  因为在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喝、拉、撒、睡带来的条件反射,是无意识的。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做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2、孩子不知道是错误
  当孩子犯了严重的错误时,父母事先并没有告知这是错误的行为时,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打孩子,还有父母不能在不理智情形下打孩子。平时父母也要做好榜样,身教是效率最高的教育方法,然后辅助于言传。
  3、父母发怒时打孩子
  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这时父母往往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惩罚时会失去分寸,会忽视孩子犯错误的原因,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是么打他,打了以后很难让孩子服气,在孩子心目中父母的形象也会失分。
  4、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
  孩子尽管小,但有自己的脸面,尤其是在小伙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后的。一旦别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点的孩子可能会像大人一样觉得这是奇耻大辱。
  最后补充下,打孩子不是逮住哪里打哪里,不管是头部还是脸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绝不允许拍打孩子的头、眼睛和耳朵。要坚持随错随罚的原则,不能倒算帐。惩罚时要引导孩子,要考虑到父母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
最关键的一点是,打了孩子后,一定要让孩子知道孩子为什么挨打?打孩子不是因为不喜欢他,而是希望孩子变得更优秀。打孩子后父母不是愤愤转身而去,而是要告诉孩子正确的做法。
欢迎关注kingsunFZ,让我们在教育之路上一起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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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9-27 07:28
加班十课题
问题一:现代教育管理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是要“负责制”还是要“专制制”?是要“民主加协商制”还是要桌子一拍“家长作风制”?
问题二:胁迫、强迫教师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内加班,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被迫在法定假期内加班,教师是否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问题三:哪级管理者有权支配国家规定的教师法定假期?管理者在什么情况下支配国家规定的教师法定假期而不违法?管理者违权支配国家规定的教师法定假期后应该相应的承担什么后果?
问题四: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内,教师是否享有加班和加薪的权利?
问题五:加班等同于所有加班的人师德都优秀?不加班等同于不作为?
问题六:在校时间干不完的工作在家干算不算加班?在家做在校没做完的工作和在校加班仅仅是处所地点和时间累计的不同?
问题七:有多少教师情愿在家或在校加班?多少教师不情愿在家或在校加班?谁应该加?谁不应该加?
问题八:在校加班加点的背后,存在不存在不能拿到台面上来的问题?
问题九:国家为什么要规定和调节教师假期?
问题十:“法治”和“以人为本”矛盾?
发表于 2016-4-21 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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