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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执法人员对摊贩的不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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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天天听到执法人员对二院附近的摊贩进行吼叫,辱骂...今天尽然还发生了争吵...具体原因就是执法人员在对摊贩的辱骂过程中,摊贩间的待遇还不一样...对个别摊贩的行为视若无睹!!!对那些好欺负的摊贩那就是杀鸡儆猴!!!这样好吗?还是他们给执法人员送礼了...这个就只有执法人员自己知道!类似的事情重演了很多遍,只不过今天我忍不了,因为太势力了!!!
匿名  发表于 2016-4-21 15:14
  城管代表着政府的形象,理应更严格地要求自己,“栽花不栽刺”其实是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上,也只有“栽花不栽刺”的管理,诸如占道经营的管理也才有可能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于保障摊贩的权益,于方便市民的生活,于规范城市的管理,才有望开创一种和谐生动的新局面。
发表于 2016-4-2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城管就好像 过去的 二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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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城管就好像 过去的 二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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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县执法局 于 2016-4-21 16:06 编辑

   网友你好,近年来,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站在新起点,适应新常态,坚持文明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通过疏堵结合规范市场秩序,疏导乱贴乱画,通过限定时间、划定区域对中医院早市、平湖广场夜市、大桥鱼市等自发形成的市场纳入规范管理;为了方便进城销售时令蔬果的农民,在城区东山路农行前、西山路畜牧局、银山街工业园区等设置8处临时瓜果销售点,方便群众购买新鲜果蔬,为农民进城销售时令蔬果开通销售的绿色通道;全面启动了“放心早餐”工程,推广便民早餐车,城区共设置40处文化餐饮公司早餐车,有效减少了马路快餐的治理问题;鼓励引导修车、洗车进店经营,改善该行业长期占道经营的现象,共发展室内修车、洗车店十余处;在城区设置了30处免费便民信息发布栏,有效疏导乱贴乱画,方便群众免费发布各类供求信息。但是,部分城区老商贩、商店仍然无视于法律,占道经营、探头经营,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反复纠正多次,纠正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标准,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不存在辱骂、野蛮现象。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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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清理农行前占道经营。

使用执法记录仪 清理农行前占道经营

使用执法记录仪 清理农行前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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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4-22 00:09
泥巴块子 发表于 2016-4-21 16:52
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清理农行前占道经营。

还真是自录制好的  差的不敢传吧
匿名  发表于 2016-4-22 09:23
都应该去市场卖,人行道占着,那可是我们大家的人行道,看那个买红薯的骂人,也不看看自己在危害别人,缺德娘们。
发表于 2016-4-2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齐抓共管,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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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摆地摊问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清楚,这牵扯方方面面,东平县城城市形象要抓,个人就业生计也要照顾,摊位格局不合理,城市居民分散,摆摊的肯定喜欢闹市区,各街道门面无法指定行业经营,加上县城东部的配套相对完善,购物消费人员,就医等比较集中,说白了一手抓矛盾多,多手抓又太慢太费钱,一句话,不好解决,还望能人多出对策,还要降低成本的原则,这就是东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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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4-27 21:14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政府为了政绩,为了强迫斑鸠店镇路村村民上楼,非法丈量斑鸠店镇路村村民房屋,家中无人的就跳墙进入偷量,简直是无法无天!!!
匿名  发表于 2016-4-27 21:14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政府为了政绩,为了强迫斑鸠店镇路村村民上楼,非法丈量斑鸠店镇路村村民房屋,家中无人的就跳墙进入偷量,简直是无法无天!!!
匿名  发表于 2016-5-4 19:59
游客 140.75.24.x 发表于 2016-4-27 21:14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政府为了政绩,为了强迫斑鸠店镇路村村民上楼,非法丈量斑鸠店镇路村村民房屋, ...

现在强拆是犯罪,寻衅滋事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前段时间国务院刚发了通知,全国已经发生了不少判例。
匿名  发表于 2016-5-19 19:49
城管对不管的是收了钱的啦,没有交钱当然得管了,就好像是以前的保护费一样的
发表于 2016-11-19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也就软的欺硬的怕!不是东西。我做个牌子给我抢走,不知会一声,应算是偷。邻居家的,他们就去告诉她,让她拿了。为什么不同样对等同为市民!这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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