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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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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启动以来,为照顾广大考生利益,依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一年举行两次考试,取得良好成效。根据试点工作情况,经我部统筹安排,现对今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完善如下:笔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5日,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8日。请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密切合作,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各位小伙伴们,2016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已经进入到发证审核阶段,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有意愿投身教育事业的小伙伴可以着手准备2016年下半年的考试了,具体考试要求及报名时间详情请注意关注教育局网站,锦政教育会及时更新最新的动态来来提醒您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我机构现推出教师资格证考试专项课程,小班教学,针对性联系,详情请咨询郭老师:13863200588
恭祝:小伙伴们前程似锦、马到功成!

匿名  发表于 2016-11-15 12:00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实验技术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来源:本站
 
  鲁教人函〔2016〕48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及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程序。2016年我厅继续承担山东省实验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山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等3个高评委办事机构工作,并继续组建相应的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以上3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系列分别设置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请各市、各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9号)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及报送工作。

  二、控制晋升数额。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数额要严格按照鲁人社字〔2016〕247号文件要求,控制晋升数额。其中,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7号)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名额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我省的数量,结合各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市(附件1)。高等学校及省直单位附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每校申报正高级教师不超过1人。

  三、规范兼职人员申报。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审批同意后,提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其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符合《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的相关规定。

  四、实行学术检索制度。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继续实行学术检索制度,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须提供学术检索结果。

  五、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要求,从今年起,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不再要求提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或合格证书。

  六、重视专家库建设。各市、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提报2016年度专家人选。提报的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专业技术骨干;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除以上条件外,各市提报专家库人选时还应充分考虑各系列、各学科门类间的平衡。

  七、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评审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2),对遵守评审纪律作出承诺。

  八、材料报送要求。今年暂不使用网络评审系统,相关表格、材料报送及其他评审工作信息,我厅将通过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http:// rsc.sdedu.gov.cn)发布。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 11月20日至11月30日。请各呈报单位于10月底前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rsc710@163.com

  联系电话:0531-81916652。

  附件: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额分配表.doc

      2.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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