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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强制性缴纳15元/户财产保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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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东平县新湖乡唐营村人,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2015年我爱人(农村户口)开始缴纳新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因随我在外地,没有缴纳,今年我弟媳妇在家帮忙补交2016年以及2017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补交被告知需要补充缴纳2016年的660元以及2017年的140元),缴费被办理人员告知必须缴纳每户15元的财产保险才能办理医疗合作费用缴纳,我及时向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咨询,得知卫生局并没有强制性缴纳财产保险这一说法,而办理人员却说这是大队告诉他必须缴纳财产保险方可办理新农村合作医疗,请问县长,这是否是乱收费?这个所谓的财产保险是属于商业保险还是县里推行的政策?如果是乱收费,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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