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对于马丁·路德·金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1963年林肯纪念馆前的“我有一个梦想”。可在那之后,尤其是他人生最后的三年时光,其实少有人提及,这也是他自己所说“从梦想到梦魇”的那段时间。 从1965年到1968年,是马丁·路德·金人生中最后三年的时光,也是他自己所说“从梦想到梦魇”的那段时间。在这三年中,金在政治上至少受到两种声音的抨击:一方面因为坚持非暴力策略而被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倡导的“黑人权力运动”指摘为软弱,另一方面则因为他公开批评越南战争的演说而被约翰逊政府视为不负责任。 从1955年领导蒙哥马利黑人抵制乘坐公共汽车、到1960年在多地以“入坐”方式反对实行种族隔离,再到1965年在阿拉巴马州领导了历时5天长达54英里由塞尔玛市到蒙哥马利市的游行……“梦魇”时期的各种争议也让他与之前自己塑造的传奇形象逐渐拉开距离。甚至在他死后没过多久,有关他婚外私情的丑闻就开始出现,上世纪90年代前后也一度爆出他博士论文存在抄袭的消息,无论人们在情感上有多么难以接受这个昔日民权运动的领导者、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的人生也会存在“污点”,但最后知识界以及公众还是较为平和地接受了他作为一个人的“问题”与“争议”。 “马丁·路德·金是一个人,他是不完美的。他是矛盾的,但他的爱毋庸置疑。”这是HBO为纪念马丁·路德·金逝世五十周年发布的纪录片《荒野中的国王》(King in the Wilderness)预告片的开场。就像马歇尔·弗拉迪在《马丁·路德·金》传记的序言中所说:“抛开人们对金的所有敬畏和称颂,真实全面的金最终给我们的启示应当是,实际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位道德英雄——我们的先知——是以怎样令人痛苦的复杂形式,多么神秘地将善恶混杂为一体的。” 民权运动前的美国南方仍被顽固执行的种族隔离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在南方陈腐的深渊中发生的那些关于信仰和暴力的伟大道德传奇,如今都已像是一个地质年代之前的事情。随着岁月的推移,人们已很难想象那时候的南方,有多么像美国国土中一个彻头彻尾的国中之国。 严酷的种族隔离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司法当局和行政当局顽固地执行着。深陷其中的南方,实在是更像当时的南非,而不像这个国家的其余部分。与此同时,在人的状况方面,南方似乎又是一个更为守旧、更为原始和更为粗犷的地区,种族观念极强,朴实而刻板,又时乖运蹇,与一般美国人理性而乐观的情感格格不入。虽然如此,由于奴隶制及其后续的隐性形式——种族隔离,南方注定要成为磨难之地,整个国家的良知与根深蒂固、无所不在的种族病在这里发生着周期性的斗争。 反映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南部种族隔离情况的纪录片《自由乘车者》(Freedom Riders),“自由乘车者”是指美国的民权活动家们从1961年开始,乘坐跨州巴士前往种族隔离现象严重的美国南部,以检验美国最高法院针对波因顿诉弗吉尼亚案艾琳·摩尔根诉弗吉尼亚州案判决的落实情况。 早在杰斐逊的时代,人们就已经在形成共识,这个共和制国家最终面临的唯一难驯的根本危机是种族分裂——美国人的政治冒险孕育于如此勇敢的雄心和深邃的思想,然而也许从其发轫之初,从第一个披枷戴锁的黑人踏上这片大陆的海岸开始,就埋下了祸根。实际上,自那以后,这种原罪就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一直萦绕着我们。南方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直接更密切地生活在这种罪恶中,似乎注定要成为美国在清洗其原始的耻辱和罪恶时,举行间歇性阵痛的暴力仪式的地方。 民权运动成了这个国家在南方驱除其原罪的最后努力,并发展成为自内战以来最具史诗性的道德剧。在那些短暂而激情澎湃的岁月发生的事情,是人文精神的一种奔放的抒发,却倾泻在一种不大相宜的环境中——在南方阳光炽热的腹地中茕茕孑立的荒凉小城和破旧市镇。在民权运动持续期间,南方本身似乎就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离奇的所在。遍及其乡村,都能看到一些奇异的来访者,一些来自冬季严寒的北方和温柔伊甸园般的加州的文质彬彬、真诚恳切的年轻传教士。 他们浑身洋溢着来自哈佛大学的研讨会、来自伯克利书店的彻夜讨论的激进的人道主义热忱。他们冒着潮湿的水汽和油脂一般苍白的烈日,奔走在密西西比河畔和南佐治亚。他们戴着眼镜,只吃素食,有时会大失所望,有时也会情绪波动。和他们一起的,有眼神如同地狱之火的民权组织的青年黑人巡回牧师,他们俏皮地歪戴着的加勒比种植园帽,低低地遮住了他们的脸,红色的扎染印花大手帕则插在他们鹿皮靴的顶端。他们坐着摇摇晃晃的客货两用车和沾满污泥的马车,风尘仆仆地从一个城镇赶往另一个城镇,总是愤怒、急躁,不知疲倦地喋喋不休……那些因信仰而发狂的日子啊! “我至今仍然记得他那双简直能融化人的亲切的眼睛” 那场席卷南方的道德风暴,几乎是极其偶然地,缘自1955年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Montgomery)市阴郁的严冬中一场对公共汽车上的种族隔离制的抗议。但是那位起初不肯担任运动领导,却在其蓬勃发展后始终居于其核心的严肃的年轻黑人牧师小马丁·路德·金,在我1964 年于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首次邂逅他时,令人惊讶地却是个很不起眼的人——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穿着深色的执事西装,神情严肃,呆板沉闷。他那圆圆的脸,黑得像沥青,目光柔和,像东方人一样没有表情,一副奇特的小资情调的宁静——然而,我至今仍然记得,他那双简直能融化人的亲切的眼睛。 马丁·路德·金 不过总体而言,你会想象他是一个会安慰人的得力的殡仪馆经理,或者就是他的真实身份——一个大城市教堂的浸信会牧师。然而,无论他的外貌多么令人诧异地没有英雄气质,他像使徒一般促成的南方的巨变——黑人作为一个长期屈从和素质低下的族群的彻底觉醒,他们政治地位的最终提高,目前已普遍存在的既包括白人也包括黑人的公共文化——无论以哪种标准来衡量,都是划时代的。 而且随巨变而来的,也许更惊人的种族亲善的遗产,如果没有金坚定地推行救赎、理解、宽恕甚至怜悯施暴者的非暴力福音思想,恐怕也是根本不可能有的。正如有一次在伯明翰(Birmingham),当游行者面对警犬、棍棒和高压水管时,金梗着他那肥厚的脖子,张大嘴巴,张开四肢,用尽浑身气力咆哮道: “我们要用爱的力量来迎击恨的力量……我们必须对南方各地我们的白人兄弟说,我们忍受痛苦的能力绝不亚于你们向我们施加痛苦的能力……即使你们炸毁我们的房子,我们仍然会爱你们……我们呼唤你们的良知和勇气,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终将赢得你们的心。” 然而不久,金的道德观便迫使他担负起超越南方的更加宏大并最终化为悲剧的使命,在美国的骄傲和实力如日中天时,成为整个民族共同体的先知。他的福音主义从反对最初的该隐式的种族主义行为——即否认白人与其他人类的自然联系,将其他种族蔑视为物,容许对他们施用任何形式的暴力,不可遏抑地会演变成一种反对他认为整个国家因科技进步而形成的道德麻木。这种道德麻木包括:巨大而堕落的物质主义空虚感、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疏离、技术人员将人文影响从利益和政策中剥离,以及新型的高科技野蛮主义对美国人生活乃至对世界各地造成的无法估量的破坏(当时最骇人听闻的表现就发生在越南)。 实际上,金是奋不顾身地与他所处的整个时代开了战。到最后,他承担了巨大的社会进击任务,不仅要为黑人张目,还要为西班牙裔、美洲原住民、白人中的穷人,以及美国社会所有被剥夺、被抛弃和被忘却的人发声,以彻底重整整个国家的价值体系和权力体系。时任联邦调查局局长的埃德加·胡佛(J. Edgar Hoover)对他的咒骂也许有一定道理:他上足了发条,是美国最危险的颠覆分子。不过最终令他鞠躬尽瘁的是一种宏伟的甘地式的雄心:通过改变南方的那种非暴力群众性对抗运动,重塑和救赎美国本身。 聚焦马丁·路德·金1965年组织的“由塞尔玛向蒙哥马利进军”行动的电影《塞尔玛》(Selma,2014)。 将一个人神圣化,几乎总是要首先将其掏空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蒙哥马利事件仅仅十二年后,1968年4月那个柔和的黄昏,当他信步走上孟菲斯(Memphis)他下榻的汽车旅馆房间的阳台时,他的事业的确才刚刚开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金在遇难多年之后,头上竟罩上了一圈圈光环,成了广受尊崇的圣人,享受到游行集会、追思音乐会等纪念,学校、街道和公园也纷纷以他命名,他的生日成了全国性假日,他的形象上了邮票。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渐渐得了一种发自善意的健忘症,忘却了从蒙哥马利到孟菲斯的那些年,他所取得的进展,和他所发出的具有终极性和真正革命性影响的启示,实际上是多么不充分、不连贯和不稳定。而且,金本人也被从他那丰富而复杂的实际状态中抽象出来,被虔诚地锤打成一种轻飘飘的薄片似的偶像。将一个人神圣化,几乎总是要首先将其掏空。真实的情况是,金的灵魂一向比后来人们将他大规模神化时所打造的扁平形象复杂得多、痛苦得多。正如他的传记作家之一戴维·刘易斯(David L. Lewis)所说的:“在整个国家将马丁·路德·金追封为圣人的风潮中……我们试图通过忘记他来记住他。” 威斯敏斯特教堂上马丁·路德·金雕像,1998年立。 从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日,成为美国联邦法定假日。 在金于孟菲斯遇刺四年前,在佛罗里达州一个布满苔藓的古老小城圣奥古斯丁,曾出现过一个愤怒的夏夜。此前金已经在那里发动过一系列示威活动,而我被《新闻周刊》派去报道——夜晚,人们唱着歌颂自由的圣歌,从小城的黑人聚居区游行到曾是奴隶市场的小城广场,他们将在那里迎击从周围长满蒲葵的平原不断涌来的白人占压倒优势的暴力。 在见识过几次广场上的夜间混战之后,还留在该城的记者们——其中许多自1956 年亚拉巴马大学奥瑟琳·露西(Autherine Lucy)事件引发骚乱后,已经对种族冲突司空见惯——会迅速躲回他们住宿的汽车旅馆,喝个酩酊大醉。然而就在五朔节前夜,广场上爆发了严重伤害事件——成群的白人挥舞着棒球棒和铁链,尖声吼叫着冲了过来,黑人游行者仍然沉默着、踉踉跄跄地前进,但他们的内心怀着难以置信的恐惧和极度的惊慌。在白人们的反复冲击下,漫长的游行队伍就像狂风中的藤丛一样东倒西歪。最终,队伍被彻底冲垮了,游行者们四散而逃,跑向黑人区躲避。 我跟随着他们,穿过了好几处混战区域,无意中一眼瞥见,在一个门廊的阴影下,金独自一人呆立着,显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他穿着衬衫,两手按在屁股上,纹丝不动地看着示威者们像没头苍蝇一样从他面前的黑暗中跑过,他们的衣服都撕碎了,身上淌着血,四周到处是哭泣声和哀号声——金的脸上满是悲伤和震惊。 当晚晚些时候,我看到他在另一座房子灯光昏暗的前厅里,坐在拉下的百叶窗后面,端着一杯冰水,杯底裹着纸巾。他语音含糊地咕哝着,“你的问题——是的,当像今天晚上这样的事情发生后,你的问题有时候——我们在对这些人做着什么样的事情啊……”即便如此,在当晚早些时候,当他目睹着广场上的逃亡者踉踉跄跄地从他面前跑过时,我看到他脸上不仅有对受他劝勉的这些人的遭遇的震惊,似乎对他的道德视野中善和恶的表演所造成的这场冲突也有一种惊奇和迷恋——与此同时,也有对他自己个人魅力的某种深深的惊骇。 我们还没有学会调整对这类人物的理解 “我的灵魂在苦恼中”,金曾不止一次承认。的确,在孟菲斯遇刺之前很久,他就陷入了自己心灵的客西马尼(Gethsemane)之地,不仅为自己的使命让民众付出了代价而负疚,也因自认为背叛了自己崇高的公共意义而内心饱受折磨。他总是因尊崇苦行和禁欲的生活而备感困扰,他努力使自己周围的环境保持简朴,强迫自己领微薄的薪水,在贫民区租住简易的小木屋,开破旧的小汽车,穿朴素的黑西装。 田纳西州孟菲斯的The Lorraine Motel,金遭遇暗杀之地。 然而他的西装经常是丝绸质地的,像他的睡衣一样。他总是尽可能地随身带着丝绸睡衣,以应对随时被捕入狱。他始终小心谨慎,但也无法抗拒地为出人头地的荣耀而陶醉:在富人和名人陪同下,乘坐豪华轿车辗转于帝国酒店的套房。他对自己的仪表、自己的高智商和自己的历史重要性,也时时有一点骄傲,以致记者戴维·哈伯斯塔姆(David Halberstam)曾有一次评论说“记者一般……都怀疑金虚荣心重”。 实际上,金生前曾饱受各方面指责,不仅来自他的敌人,也来自许多记者,偶尔也来自他亲密的盟友。他们指责他傲慢自负、奢侈铺张,指责他有时厚颜无耻,有时又畏缩怯懦地投机取巧,指责他对他的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联合会的管理既懈怠又拙劣,甚至其财会制度都执行得漫不经心、一塌糊涂。 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特区发表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金也会频繁谴责“肉欲的罪恶”。他在一次布道时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生活的重大责任就是永远让较高的自我起主宰作用,而不要让较低的自我占据上风。”但在他死后没过多久,关于他婚外情的报道就开始出现,激起阵阵涟漪。这些传言起初几乎令人无法相信,因为实在太荒唐,根本不符合他那铁面无私、庄重威严的公共形象。然而,随着他在旅馆房间里淫荡嬉戏、与多人发生私情的报道不断增多,并且来自可靠消息来源的报道也足够充分,人们再也无法对传言提出合理的怀疑了。 一些起初为他辩护的人认为这只是一个热情似火的男人没能约束住自己的激情。但事实绝不止于此,从金跌入了他本人时常谴责的“低我”这件事,你可以感觉到一个男人异乎寻常的痛苦——既要维持他所领导的群众性道德斗争的崇高精神,又要面对日益增长的死亡威胁,使他终日困于几乎无法承受的压力之下——于是他不时地通过肉体上的放纵来寻求释放。他就这样经历着精神的超越与肉体的痉挛之间无穷无尽的循环交替。由于金过度的负疚倾向,他觉得像这样堕入较低的自我,亵渎了自己公众使命的高尚性,似乎只能通过时刻准备着一死来得到救赎——实际上,这种对死的预期,从他最初投入蒙哥马利事件时,就开始存在了。在某种意义上,金投身的运动所激起的外部扰动,一直伴随着一种虽然无形却同样狂暴的金的内心斗争。 历史上很多普罗米修斯式的道德楷模都有像这样的阴暗面——据甘地的亲友们后来所述,甘地本人报复心极强,对家人和其他与他关系密切的人相当傲慢和冷淡,他“贪得无厌地迷恋权力,不屈不挠地追逐权力”——但阴暗面却都无损于他们的荣耀。更确切地说,反倒给他们后来风靡一时的肤浅形象增添了极大的人性意味。
但是我们还没有学会调整我们对这类人物的理解,以领会索福克勒斯、大卫王的历史记录者、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等古代预言家早就明白的道理——恶可以披上最文明、最明智、最可敬、最正直的外衣,善也可能看上去荒谬可疑、刚愎任性、不幸而有缺陷,就像格雷厄姆·格林(Grahm Greene) 笔下那些放荡、卑劣,既像神又像鬼的圣人们一样。抛开人们对金的所有敬畏和称颂,真实全面的金最终给我们的启示应当是,实际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位道德英雄——我们的先知——是以怎样令人痛苦的复杂形式,多么神秘地将善恶混杂为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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