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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强烈要求州城街道办事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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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互动之窗中,州城街道办事处对州城吴涛抢占房屋一事的解释中,公然替吴涛报不平,说举报人目地不纯,别有用心,多次对个人在网上进行攻击。请问州城街道办事处你们澄清事实的目地是什么,是解决问题还是替吴涛开脱?在网上举报就是目地不纯吗?现实中谁敢到你们办事处去举报?举报人提拱的事件时间。地点。人物都有,而且正在发生,你们公然在网上替事件中的一方开脱,请问此事件当事人就吴涛一个人吗?吴涛砍树的事件。抢房屋发生的打斗事件。你们为何不提?强烈要求州城街道办事处在网上公开道歉!做为街道办事处是替老百姓解决协调事件的,不是替某个人办事的,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某些人服务的!在信息港我的发言比较尖锐,但我只针对事件不对人,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责!请网友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4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置顶。
发表于 2010-12-14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能这样说,州城街道办事处对吴涛的事情还是很重视的,处理也很全面,就是在答复上有些不妥,在答复时草率将发帖人定性为“别有用心”,这点引起大家误解。
发表于 2010-12-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是匿名举报,给查证工作会带来许多障碍。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东原老头子


    有点头脑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州城街道办事处发贴的目地不是想解决问题是想利用办事处的身份恐吓举报人,保护东平的“吴抢抢”
州城街道办事处,你们真是出名了,你们街道出了东平的名人“吴抢抢”并提前得到了两个特别奖“东平最胆大、最土匪”奖。东平“最NB街道办事处”奖。你们的恐吓目地也达到了,现在吓得那个小乌龟都不敢出来 了。!
发表于 2010-12-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暖壶 于 2010-12-14 20:56 编辑

回复 1# 一米阳光!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为司法人员,知法犯法,还有一些执能部门保护,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这样的干部坚决撤了,绝不手软
发表于 2010-12-1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砍树这事就该停职反省,写出书面材料,交出非法所得。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歉
发表于 2010-12-1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东原老头子


    有点头脑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州城街道办事处发贴的目地不是想解决问题是想利用办 ...
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0-12-14 15:21



    大可不必担心,小龟兄弟是个智者,马上到年终了,他又是州城的百姓,他去维护州城形象啦!
    吴涛的事他在各位仁兄的帮助下,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吴涛终于亮出了他的所为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的3间土平房不存在,房产证原址不是吴涛抢占的地方(小龟兄弟他是那里长大的),他对州城王善华太了解了,他对王善华偷建临时房做生意后卖房、吴涛为达到抢占目的,买了没用的房产证来马虎办事处领导和网民非常气愤。

     吴涛再敢乱动可能有人真要告到公安和法院论罪了。
     过了两节后小龟兄弟(应该是大哥吧)再来和大家致谢吧!
发表于 2010-12-1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一伙妄想用50年前老房产证来马虎办事处,为进一步抢占房地开拓进取。
举报人慧眼识破,百姓拍手叫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州城街道办事处出来说话,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威力


    你们应该指责办事处回复不实际,帮司法工作人员抢占房地。
发表于 2010-12-19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Guest from 123.135.90.x


    9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公正,不要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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