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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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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年一次、万众期待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

  会议以落实8月13日新鲜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或简称为 “房改新政”。“新政”的最大亮点有两个,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有学者预测,在对房改10年的反思之后,中国房地产业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宏观调控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在继续完善“市场房”的同时,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也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房改新政并不“新”,只不过是对“在执行中走了样”的1998年房改政策的重新“回归”。

  不少普通百姓对于房改新政似乎表现冷淡——“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那么,房改新政是否涉及商品房房价问题?房价再涨是否会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诸如此类的问题,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百姓等各方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房子涨价追究责任

  ——地方政府“三负责”

  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对各级政府在住房上提出的“三负责”的“责任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媒体报道称,这次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把“房价稳定”和住房供应及住房保障一起,作为对作为“责任主体”的地方政府进行住房行政考核的三大内容,表明中央高层对地方政府在抑制房价上的“无能为力”,已经感到难以容忍。

  实际上,在房价调控上的“微妙变化”和“房价稳定”上责任状的推出,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现实背景。这就是今年以来,尽管各级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和房价上的“调控”“声声不断”,但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房价还是一路飞涨。不仅有的地方商品住房的价格出现一年翻番的“奇特景象”,而且房价暴涨的势头已经呈现全国遍地开花之势;不仅在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房价的涨势一波紧接一波,而且在中小城市和欠发达地区商品房价也出现前所未有的涨幅。有的开发商甚至公开口吐狂言:每调控一次,房价就涨一次。面对如此“宣战”,政府不能不再“应战”:在房价问题上有实实在在的行政作为,维护人民的最大利益。
发表于 2007-9-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又是骗人的吧
发表于 2007-9-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告诉大家一个名词,就是“寻租”,寻租——Rent-seeking ,租,即租金。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寻租,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人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分两类:一类是通过生产性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如企业等经济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的对利润的追求。另一类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后者被称为寻租。是一些即得利益者对即得利益的维护和对即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做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
   东平的房地产业之所以价格上涨,就是由于杭州花园的“政府寻租行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于2年前在国家没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禁止集资建房前,就不允许东平各单位集资建房,政府规定在杭州花园几期没有完成前,各单位不允许集资建房,东平政府领导名义上是招商引资,找来了金凤凰“杭州花园老板”,实际上是招来的“火凤凰”,开始感觉挺新鲜好看,时间长了,它就让你身体受伤。杭州花园建设,明显的是“温州炒房”,垄断东平市场房源,总之,由于他的存在,他绝不会仅仅让东平房价停留在这个位置,东平房价还会涨。等到杭州花园完全建设完成,房产市场放开,那时就是东平房价开始回落的时候。
发表于 2007-9-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真是辛苦局长了~~~
教育房价一起管~~~
发表于 2007-9-18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可别是政府又一次自己扇自己的脸.政府的话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吗
发表于 2007-9-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已经很久了,今天是国六条,明天是国八条,后天再来个政策解释,老百姓雾里看花,官商们在围炉夜话,投机者与先富们伺机投机倒把,银行跟在后面盲目放帐把国家的金融体系融跨,傻傻的民众生活在中国做房奴当牛当马。
发表于 2007-9-1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不到一年,俺的二手房一转手就是30W,纯挣的,还有比这来钱更快的吗?下一步俺还想再买套大户型的,首层的,带花园的,临街的,高档社区的...... 再一年后,还得挣多少啊?炒房这么赚钱,干吗不炒 ?
发表于 2007-9-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房价为什么那么贵;1,政府用5万一亩(均为假设价格,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向农民收地,然后用X百万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人。2,房地产商人行贿、做广告~~以后肯定希望得到更多的利润。3,人们的买房防老的意识。
看看问题的关键出在哪里,对的,在于第一点。当然我不是瞎说,为什么第一点会存在呢?有以下几个好处;1,地价高了房地产商的房价自然会高起来,这样会显得这个地方经济充满活力(再说一下;一般现在公务员只要会专营,并且有业绩的话。在一个地方不会呆多长时间的)。2,收地卖地的差价到哪里去了呢?流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当然还有公务员、大公务员的“阳光收入”、“小金库”、“合理支出”因为只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好了,人家才会到你这个地方来啊。当然还有更多我看不到想不到的——毕竟我们只是“人民”而不是“大公务员”。
发表于 2007-9-18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这年头,唉~~~~~~~~~~~~
发表于 2007-9-28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怎样追究责任?追究什么责任?不要总是公文旅行,玩这种虚的,有意思吗?听领导讲那些假大空,还不如没事打打麻将,赢两个酒钱
发表于 2007-9-2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现在的房价现在比万恶旧社会的三座大山还重啊.
发表于 2007-9-2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领导怕谁?
发表于 2007-9-28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谁怕领导?拿他当个人,他算领导,不拿他当人,他算什么东西?这个年头谁怕谁,谁领导谁啊
发表于 2007-9-28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很久只看不说了.露个泡:  怕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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