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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全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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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凡是评上的应该全聘,绝对不应再在这些人里划分等级打分,难道这样就显得领导有本事?又不发恁家的钱,何必呢!老师们多么不容易啊!别再折磨老师们了,别忘了,没有老师们的积极性,哪有东平的教育啊!老百姓是天啊!建议只要评上的,说明已经具备相应资格,应当全聘!作为领导应设身处地多为他们做好事,而不是高高在上,作威作福!
发表于 2011-7-2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尤鸡卷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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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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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厚道!
出来混,迟早是要回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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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0:36
过去的评聘分开就是个可笑的事。已到了解决问题的时候!强烈要求把待聘的全聘了。谢谢领导!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06:30
一个单位就剩了几十个待聘的,看看怎么解决这批人?!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18:15
D
匿名  发表于 2013-5-16 16:53
匿名  发表于 2013-5-17 09:05
评聘分开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实践证明不符合国情和实际,有些地方根本就没实行。这种弊大于利的做法,肯定会改正的。当年,泰安民师全部转正就深得民心,可以效仿。
发表于 2013-5-1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2]53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推荐数量是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确定的。经人社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竞争推荐。
咨询电话:28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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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17 18:01
那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还不到猴年马月解决?
匿名  发表于 2013-5-17 20:39
就是
匿名  发表于 2013-5-20 18:15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1:34
穷发狠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1:35
穷发狠
匿名  发表于 2013-6-2 06:45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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