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187|回复: 3

[已答复] 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1-12-21 22:18 |阅读模式


      物业公司,你要想清楚,你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我们花钱雇你来,不是雇你们在我们的头上耍威风的。如果服务不好,我们一样可以上访解聘你们。当爷爷的,应该是业主,其次,才是你们。所以,你们需要端正态度。
      最后一个问题,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选你们,你们就要把心摆平,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放弃了众多业主的权利。如果违背了业主的意愿,光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你。一个个的,年纪都不小了,让人天天在背后戳脊梁骨,可不是好事啊。人活的要有尊严,宁饿死,不屈辱。没有能力的,办不成事的,希望早引咎辞职,不要占着位置,拉不下来。

      业主委员会不是监督物业的部门,应该有管理物业公司的权利。因为,你是替业主说话,也是替物业公司把握工作的方向,如果物业不听,不好好的干,完全可以代替业主解聘他们。
发表于 2012-12-1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1-12-23 11:56

港基物业,态度极其恶劣,你们再这么牛哄哄的,我们业主多了之后,成立业主委员会把你们赶出去

交个电费都那么牛,动不动拿停水停电威胁。等到一户一表的时候看你们咋办!!!!!

我们是业主,我们缴费给你,你是为我们服务的。。 别把爷爷和孙子的辈分搞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1-12-22 14:07
东平县XXX镇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XXX及下属合作医疗卫生室 在他任职期间伪造假处方(假处方上的药品哪里来的)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近XXX万余元,按照造处方的多少收取下属卫生室的好处费装入个人腰包,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恶劣的影响,群众非常反感,群众将此事反映到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至今未得到应有的处理(上级领导光调查,就是不处理或把罚款当成处理)。
最新消息,该主任于2011年最后的10天里,再次伙同全镇所有卫生所,伪造假处方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虽然东平县卫生局领导刚刚调查完这名主任,但是该主任仍然我行我素,目无法纪。
给上级领导一个调查方向,不要光看处方是否写在本上,还要看是否本人签字,及电脑上药品哪里来的(也就是说进货与出货是否平衡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4-27 21: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