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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剥夺了我们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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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4-8 21:27 |阅读模式
        在2010年8月16日,我们大羊镇党委政府给我村突然宣布制定了一名村负责人(非党员)张昭伟,去年年底,正当参加乡镇人大会议代表换届,我村的这个负责人,在没有进行任何有效选举措施的情况之下,直接产生了他这个人大代表。此事我已多次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他们无人问津,到目前迟迟不给解决,来回推船。这个负责人是不是违犯了国家的法律选举法,他拿国家法律于不顾,把国家法律当耳旁风,目无法纪,在法律上应该得到怎样的制裁呢?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难道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到我村就失去威严了吗?应当怎样处理这个事件呢?难道在我们大羊镇真的就没人敢处理这个问题了吗?
匿名  发表于 2015-11-28 16:39
斑鸠店镇路村没有经过选举就有人在斑鸠店镇政府的收益下组织了村委会;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匿名  发表于 2018-1-13 20:15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路村更是混蛋;今年的支部换届没用老百姓选举就悄悄地完成了!居然选了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的人当支部书记!不知道他是怎么入得dang!给相关人员送了多少利!!!当然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东西;乡镇政府官员为了掩盖建设的豆腐渣移民避险解困工程的事实;‘为了掩盖贪污受贿、偷工减料的缺德行为的事实!!!为了掩盖裂了縫的5#楼的事实!
匿名  发表于 2018-1-27 20:52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路村更是混蛋;今年的支部换届没用老百姓选举就悄悄地完成了!居然选了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的人当支部书记!不知道他是怎么入得dang!给相关人员送了多少利!!!当然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东西;乡镇政府官员为了掩盖建设的豆腐渣移民避险解困工程的事实;‘为了掩盖贪污受贿、偷工减料的缺德行为的事实!!!为了掩盖裂了縫的5#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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