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085|回复: 7

[已答复] 关于水街公用事业局和县政府都在忽悠人!!!!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0 13:36 |阅读模式
关于水街公用事业局和县政府都在忽悠人!!今年初公用事业局说四、五月份开始施工,最后黄了!!下半年公用事业局说九月份开始施工,最后黄了!!!现在公用事业局说明年上半年完善好,请问完善好是什么意思???难道又是推脱??又是借口??尊敬的公用事业局领导老百姓买个房太不易了,求求您真替老百姓办点事实吧,快点交房吧,东平人别再忽悠东平人了!!!在这里我给你叩头了!!!file:///C:\DOCUME~1\zwx\LOCALS~1\Temp\M~JCXC1J~}F8$PM4BBBN1QD.gif
file:///C:\DOCUME~1\zwx\LOCALS~1\Temp\M~JCXC1J~}F8$PM4BBBN1QD.gif

发表于 2012-12-2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民您好,请找开发商咨询,我们也正在积极协商开发商,明年上半年完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1 10:27
老百姓买个房太不易了,本来听说这个项目说是县里引进的,所以才交了首付,当初县里各部门也都是表态的,可现在。。。。。。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1 10:45
这条街如果不按规定开发,那么当初定的天价也不成立了,应给业主退房。
发表于 2012-12-2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1008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1 17:07
这条街如果不按规定开发,那么当初定的天价也不成立了,应给业主退房。这条街如果不按规定开发,那么当初定的天价也不成立了,应给业主退房。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4 10: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