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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还评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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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领导,这都到2013年了,请问还评职称吗?为何什么都没有连续性?
匿名  发表于 2013-1-8 08:40
教育局没空
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2:06
  为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搞好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列入改革范围教师的过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过渡范围
    凡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设区的市、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职称(职务)的在编教师,都要按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过渡。
    二、主要内容
    (一)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现已聘用为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过渡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2:13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兴民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评审工作,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这是一项一年一度的常规性工作,但与往年不同,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可以说是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关键的历史时期,我们今天的评审会议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大家都知道,自2009年起,人社部、教育部在我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今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9月29日,人社部、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经与省人社厅协商,我省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于明年在全省面上铺开。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条,一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二是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这四条中的第一条和第四条指的是制度的入轨和岗位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来达成。而第二、三两条则是指明了评审工作标准体系的确立和评审机制的创新,这恰恰是与我们今天的会议密切相关的。下面,我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政策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谈几点意见,与大家研讨。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我们都说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是因为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成就人的事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法》对教师的定义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通俗地说,教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履行好这个神圣的职责,需要我们的广大教师具有精湛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爱生如子的博爱胸怀,心无旁骛的敬业精神和“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奉献精神。

如何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履行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使他们都能成长为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博爱胸怀、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民教师,便是我们教育管理工作、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职称评审是教师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上,起着无可替代的指挥棒作用。职称评审过程中注重哪些方面,广大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就会追求哪些方面,哪些老师评审通过了,他们就会成为广大老师效仿的榜样。也就是说,职称评审的标准是什么,老师们就准备什么,日常工作中就会向什么方向努力。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就是让职称评审回到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来,让广大教师更加重视师德建设,把精力集中到教学业绩、教学能力的提高上来。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要让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回归以师德建设、教学业绩、教学能力为主的本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出符合中小学教师行业特点,遵循中小学教育规律的职称评价标准便成为重要的、先决性的条件。要鼓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那么我们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就要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就要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学业绩,注重教学能力,注重一线教育教学经历。就要通过职称评审标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取得新业绩。展开来讲,建立和完善先进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应当认真处理并充分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教师的职责是既教书又育人,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教师就是要“传道、授业、解惑”,“传道”主要是指育人,“授业”主要是指教学,“解惑”应当是既解做人之惑又解学业之惑。近现代我们的师范教育也贯穿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理念。所以说,教师的职责应当教书和育人并重,二者不可偏废。但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对学生的评价过多地偏向于学习成绩,对基础教育的评价过分地偏重于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等,自然而然地对教师的评价就过多地偏向了“教书”的成效。再加上“教书”工作容易量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容易操作,也使我们的职称评审工作存在“重教学、轻育人”的倾向。目前,我国正处在基础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期,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的根本要求。职称评审工作要自觉遵循这个原则,认真落实这个原则。职称评审的标准体系和操作过程都要贯穿重视教学业绩和能力,更重视“育人”工作实绩的思路。教书和育人要并重,两项工作要并驾齐驱,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要通过职称评审过程中对育人工作的考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发地、更好地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

第二,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业绩与能力的关系。职称评审主要是对教师已经取得的成绩的评价,其结果与教师的名誉及利益密切相关,属于业绩性评价。所以,职称评审工作应当主要考量教师的业绩。与此同时,职称评审是一种阶段性评审,不是对人和事物的终极定论,所以职称评审同样要兼顾教师的专业发展,要重视对教师能力的考量,鼓励和引导教师更好地发挥潜质。如何把握业绩和能力的关系呢?一般意义上来讲,业绩与能力是同向的,业绩是能力的体现,能力是业绩的基础。但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来说,教书育人是一项双向的心理活动,业绩与能力因果关系的相关程度,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异。有的时候,教师的能力水平与业绩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所以,职称评审工作要做到全面、真实地考量教师的业绩,就要充分重视师生间相互感知的过程,而非机械地只看重一个简单的结果。当然,这也就对我们的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好的职称评审评价在完成考核教师业绩目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应当成为整合个体发展与业绩目标实现的一种手段,使教师在完成业绩目标过程的同时,实现个体发展和能力提升。帮助教师准确地找出职业和个人发展的建议,让广大教师将个体发展和业绩目标协调起来,发现自己的潜能,提高自尊和自信,激发起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所以,职称评审的标准体系和我们评审的过程,都要把握以业绩考量为主,高度重视对能力的考量,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外部标签”和实际水平之间的关系。经过多年的探索改进,近几年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特别是中学教师评审,我们要求参评教师报送的材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备课本和展示课教案等过程性材料,一类是各种证书和论文、专著等佐证材料。

过程性材料反映教师的日常工作状态和过程,贴近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原生态”。关于什么样的过程性材料更能如实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水平,这几年我们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力图向大家提供最有说服力、最能全面体现教师实际水平的材料。希望通过这些材料的呈现,加上各位专家“慧眼识珠”,能够做出准确评判。当然,在过程性材料与教师实际水平的表里关系上,我们还是有很多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这也是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也欢迎大家在评审过程中给我们提出意见建议。

佐证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论著等,就是我说的“外部标签”。这些“外部标签”理论上讲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教师日常表现。但是,由于受到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功利思想和人情世故的干扰,很多种评优、评奖的结果和各种报刊发表的文章、专著,其含金量已经大打折扣了。特别是前几年弄虚作假者为数不少,假文凭、假证书、假文章、假刊物等大行其道。虽经近几年严厉治理大有好转,但至今仍未绝迹。而从实际工作的情况看,由于习惯势力和人们思维定式的影响,以及有的市、县(市、区)和学校量化考评的推波助澜,今年申报材料过程中,我们仍然发现老师们对这些“外部标签”过分地看重。应当说,大多数的称号和证书、论文和专著,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有时还是较大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业绩和造诣。我强调的是,不能过分地夸大这些“外在标签”的作用,职称评审应当更加看重的是广大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的业绩和表现。应当让这些“外部标签”回归其本来的面目,发挥其恰当的参考价值。

第四、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和倾斜农村之间的关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师资均衡是教育公平的关键。强调和追求师资均衡配置,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势所趋。但由于历史的、客观的原因,就目前来说,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相对艰苦一些,达到同样的工作目标,农村的教师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甚至无论如何努力也达不到同等资历的老师在城市学校的成就。再加上城市比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吸引,“人往高处走”,也使农村教师队伍水平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有越拉越大之势,这与教育公平的理念是相悖的。

在农村学校调研,与农村教师座谈,很多人都反映晋升职称难。这一方面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体制和机制性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我们以前的职称评审机制,也客观上衍生了这方面的壁垒。对于长期工作在农村的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可能没有较高的文凭,没有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也没有大部头的著作和连篇累牍的论文,但他们当中不乏一些深受学生喜欢的“专家”,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针对农村中小学生特点的教法,完成了对大批少年儿童的启蒙教育,我们在座的好多评委专家也是由农村教师启蒙的。因此,在职称评审中,要统筹考量,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和把握。既要突出业绩能力,又要切实向农村教师倾斜。在评审时,应当充分比对城镇教师和农村教师的业绩和能力,找出恰当的切合点。要通过职称评审,让农村教师感觉有地位、有待遇、有奔头。也让农村学校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第五、要正确处理和充分体现一线教师和“双肩挑”人员之间的关系。由于中专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各市在申报教师职称人员的资格上把关尺度不一,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群众来信中,许多是反应、举报中小学管理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申报教师职称的,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提倡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由教师兼任,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可以评审教师职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肩挑”人员。那么如何界定哪些人属于可以评审教师职称的“双肩挑”人员呢?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提出以下五条标准,请大家讨论并发表意见,我们将在充分尊重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成文下发,从明年起执行。一是“双肩挑”人员担任的课程是列入教学大纲的一门系统课程;二是“双肩挑”人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每周坚持课堂教学4学时以上,并参与教研活动;三是“双肩挑”人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其教学工作量须达到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四是“双肩挑”人员聘期内一直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没有间断;五是“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职称,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命或管理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双肩挑”人员晋升教师职称,主要评价的是其教育教学业绩,管理工作表现也要如实提交,供评审专家参考。除工作量外的指标与一线教师同等评价,以此来充分体现向教学倾斜、向一线倾斜的评审导向。

二、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业内认可的基础作用

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建立以后,如何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机制,将评审的标准体系落实下去,将标准体系的引领作用发挥出来,便成为更为迫切、更加重要的工作。科学的职称评审评价机制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人才的评价方法有两种,一是定量评价,一是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标准清晰,采用量化办法,便于操作,是对人才进行单一项目评价的办法,也常用来作为评价初级人才的方法。但对于高级人才评价来说,还是应当进行定性评价,采用我们常说的模糊评价的办法。因为高层次人才的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很难用数量来概括,高级职称的中专中学教师的综合评审指标也难以量化。模糊评价法是充分发挥专家的评价主体作用,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评价的方法,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比较适合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建立以模糊评价理论为指导、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主要的着力点有三条:一是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的遴选机制,二是努力探讨要求教师提交什么样的申报材料才更加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建立并严格坚持全面公示制度,增强评审工作公信力。

第一,逐步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的遴选机制。就整个职称评审工作来说,标准条件的确立标志着我们有了工作的标准和尺度,有了具体操作方面的规范,而职称评审的目标任务是要评审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标准尺度和目标任务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由任务的执行人来达成,也就是需要一批评审专家来完成。能否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的目的任务,取决于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是遴选出的评审专家整体水平和个人素养的高低,一方面是遴选专家的机制是否科学可行。关于遴选专家的标准条件,我们把握了6条原则,并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这6条原则是:一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二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三是原则性强、公道正派,四要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五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六是年龄一般在40-50岁,既有经验又有体力,能够承担繁重的评审任务。各位专家都是依据这6条标准条件,优中选优选拔出来的。相信大家的思想觉悟,相信大家的水平能力,更相信和期待大家认真履行职责,把评审工作做好。

关于遴选专家的机制建设,这些年做了一些探索,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成熟的制度。初步的想法是近期尽快建立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数据库,评审专家从数据库中随机遴选。数据库设立每位专家的履行职责的记录,存优汰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远期目标是省教育厅整合中专中小学专家数据库,全省统一组织的所有项目的中专中小学教师评价均从中遴选专家,并统一进行数据库维护和更新。

第二,努力探讨老师们提交什么样的申报材料会更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我刚讲过,“外部标签”的参考价值回归到应有的份量后,职称评审考量的主要是备课本、展示课教案等过程性材料。过程性材料成了职称评审工作链条上的重要的一环,其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这些材料如果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表现,那么职称评审工作就会顺利、健康地开展。否则,职称评审的链条就断了,后果不堪设想。近些年来,我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报送的材料,从只要求报送佐证材料,到要求提交指定学期的备课本,再到要求提交典范教案和展示课教案,今年还要求提交学校对教师展示课的评价意见等,进行了不断的探讨和改进。到目前为止要求报送的这些过程性材料,能否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表现?或者说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实际表现?还会有哪些材料会更好地反映教师的实际表现?在座的专家们最有发言权。希望大家在认真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同时,在这方面多提建设性的意见,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献计献策。

第三、建立并严格坚持全面公示制度,增强评审工作公信力。职称评审工作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实行公示制度的重要性。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中也作出了实行公示制度的程序规定,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在认真地坚持和执行。特别是从目前职称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从确保过程性材料的真实性出发,实行全面的公示制度便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对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们在工作中一直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示环节,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等逐级传达到每一名教师,职称评审的结果也要公示到每一所申报的学校。总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个公开”,即: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就是让每位教师都了解掌握今年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申报指标公开就是公开每个学校的分配指标;推荐过程公开就是让教师了解申报的程序,监督程序正义;申报材料公开就是学校组织参评教师将自己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开展示后才能上报,确保其真实性;评审结果公开就是对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只有做到教职工广泛知晓,才能赢得广大教师从内心里支持和认可我们的工作。各位专家在评审中一定要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遵循程序步骤,确保我们最终的评审结果经得起公示,经得起广大教职工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说到这里,我要着重强调一下关于职称评审人民来信的问题。省人社厅一贯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每年转来省教育厅的人民来信都有编号,专项督办。今年上半年,省人社厅还就各行业高评委会办事机构人民来信来访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有关方面主动积极地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省教育厅一直安排专人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通过这些有效的工作,及时纠正了问题,改进了工作,得到了好的社会反响。但与职称改革的要求相比,就实际情况来说,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与往年一样,今年在职称评审的过程中,省教育厅陆续收到了一些人民来信,也有个别的电话举报和人民来访。经我们统计分析,这些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反映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名额不公开、政策不透明,暗箱操作。二是长官意志和官僚主义严重,学校推荐委员会人选产生办法和议事过程缺少民主程序。三是有的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四是我前面讲到的,一些学校的领导干部本来不符合申报教师职称的条件,却未经公示就进行申报,侵害了一线教师的利益等。综合分析这几类情况之所以发生,很明显的、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不力,缺少或弱化了公示环节。

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温家宝总理曾经动情地讲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对于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来说,实践公平正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最基本的工作规范,而加强公示环节是实践公平正义的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从实际情况来说,我们的工作离全面实施公示制度的要求,确实还有不小的差距,并且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但这决不能成为我们今后工作中畏难和推诿的借口,而应当作为做好工作的更大动力。省教育厅决定,从现在做起,确定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全面公示制度。近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建立和完善全面公示制度为主要工作抓手,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在这里我们先吹吹风,希望引起教育系统的同志的广泛认同和重视,为下一步的工作创造一个好的氛围。

三、坚定工作信心,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切实把评审工作做好

关于改进中专中学教师职称标准体系,创新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方面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并不陌生。省教育厅从2007年起在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中就提出了“教育教学为主、鼓励教研创新、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并开始提倡和实行模糊评价方法,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推广,目前已经有几个市在教师高级职称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中坚持了教育教学为主的标准体系,应用了模糊评价方法,反应很好。但实事求是地讲,从总体上来看,推广的面还不大,改革的力度也不够大,总体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目前多数市、县(市、区)和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仍然是采用以量化为主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的指标仍然以论文数量、综合荣誉数量等为主要量化指标。教育教学为主的标准体系和模糊评价为主的业内同行专家评价机制之所以没能得到较快的推广,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有畏难情绪,二是持怀疑态度。职称评审30多年了,多年来的中专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各市、县(市、区)都已经习惯了以荣誉称号、论文数量和发表层级等外在标签来量化完成评审工作,有的市、县(市、区)还专门制定文件印发了量化指标和评分标准,许多同志对量化评审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摒弃多年既成的习惯规矩,探索一种新的评审标准体系和评审机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我们一部分同志难免会有畏难的情绪,主动探索新标准的动力明显不足。使用模糊评价方法,不再是直观、刚性的量化赋分,再加上许多同志对模糊评价的理论还不是十分了解,难免会有些同志对模糊评价产生怀疑,有了等待观望思想。

其实不管是畏难情绪,还是怀疑态度,都是没有必要的。就评审的标准体系来说,虽然习惯性的量化指标驾轻就熟,但由于量化指标体系在高层次人才评价方面存在的先天性不足,致使中专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会引发若干不同意见,各级呈报、评审部门和机关每年都会接到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等,处理此类问题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其实是降低了行政效能和行政公信力。如我常常讲到的2007年省高评委会的一个例子:某中专学校的一名美术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由于他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的漫画作品,学校量化打分后,以第一名的资格推荐出来。但是到了省高评委会上,这位教师却没有通过评审。因为他所发表的漫画作品只表现出他在美术创作方面的发展,却没有反映出他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表现。并且是以数量取胜,作品质量都很普通,水平很一般,评审专家对他的材料不认同。但这位老师对于评审政策导向不理解,认为评审结果不公平,到处上访,到处投递上访信件,增加了我们很大的工作量,造成了工作被动。而建立新的评审标准体系,能够有效地整合职称评审导向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共同目标,除了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仅从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行政公信力方面来说,也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就评审的评价机制来说,其实大家只要抽点时间学习和研究一下模糊评价,认真体会一下业内同行专家评价的基本要求,自然就不会再有什么疑问了。也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我们时常会在电视上看到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青年歌手大赛,当然,大赛请的评委专家都是业内知名的大腕,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自然不在话下。我们会发现,大赛组织者并没有事先向评委专家们宣布什么具体的量化评分指标,评价的标准自在各位专家心中。专家心中的标准理所当然地会遵循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要求,但具体到每位专家,各有自己的唱法,各有自己的声部,各有自己的音域,评判的细节各不相同,但最后的系数评分却大体一致。再加上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专家们的评价可以说十分整齐,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担心的混乱现象。所以说,我们坚持创新的以模糊评价理论为指导的业内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希望大家坚定工作信心。

进一步改进中专中学教师职称标准体系,创新评审机制,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明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就要全面并轨,时间比较紧张。而全省面上的工作现状和改革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抓紧行动起来。今明两年是我们进一步推动模糊评价方法的良好契机。省教育厅已经决定从今年的职称评审着手,从今天我们的这个评审会议开始,进一步加大推行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建设和评审机制探索,明年还将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这次评审会议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厅人事处的同志还将作进一步的通报和说明,在此我不多赘述。需要强调的有两点:一是要求各位专家结合我讲的内容和厅人事处布置的工作,认真领会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精神和实质,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把这次评审会议开好,把任务完成好。二是请大家回去以后,积极宣传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政策,向关心这项工作的老师们解读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政策,消除部分同志的疑虑,正面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改革工作,支持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

同志们,相信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标准体系会很好地建立和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和同行专家评价制度会很快地建立和不断创新,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也必将对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谢谢大家!
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2:16
山东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举行  
2012-12-18 07:31:21      来源: 大众日报  


  
    今天(17日)上午,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孙绍骋主持会议。

    孙伟指出,这次改革,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增加了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比例,解决了优秀小学教师评聘正高、副高职称的问题和优秀中学教师评聘正高职称的问题。他强调,职称评审要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在教育教学一线建功立业。要突出学校一线教师在竞聘推荐中的作用,突出同行专家在评委会评审中的作用,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倡导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审方式,尽可能全面反映教师的师德表现、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体现社会和业内认可。要坚持按岗评聘原则,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相互匹配、有效衔接,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冷振邦 范 粟 张国栋)(完)


责任编辑:吕放    【打印
匿名  发表于 2013-1-13 21:54
上去
匿名  发表于 2013-1-14 20:45
教育局没空
匿名  发表于 2013-2-6 20:44
给领导们拜个早年!希望尽快安排评聘。
匿名  发表于 2013-2-8 15:04
请问还评职称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2-8 16:50
支持8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2-10 17:26
潍坊试点好
匿名  发表于 2013-2-10 18:06
学历、工龄、教学成绩等好多方法都可以很好地量化一个教师的水平!!!!不知道是谁想出评职称这样浊劣的手段!!!中国的教育上不去,也和这争吃打闹有关系!!!!
匿名  发表于 2013-2-13 08:41
请问还评职称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2-19 18:11
支撑8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2-24 07:30
积攒的太多了,唉·············
匿名  发表于 2013-2-24 15:30
望尽快安排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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