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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咨询房子开口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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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 16:24 |阅读模式
公共事业局:现在新建小区暖气以及天然气开口费取消了吗,国家怎么规定的,各开发商为什么现在还收取呢
发表于 2013-1-1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民您好,根据泰价费发(2010)226号文件批复,东平县居民供暖专项配套费(即开口费)为45元/米。天然气请咨询泰燃集团,电话:2821186。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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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7 18:46
泰价费发(2010)226号文件批复,东平县居民供暖专项配套费(即开口费)为45元/米,并不是燃气开口费吧,燃气好像都合并到市政配套费用里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1-17 18:58
根据泰价费发[2010]226号《关于重新核定东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供气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元?


2010年,泰安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01号)、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审批问题的函》(鲁价费发[2002]176号)和《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等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以泰价费发(2010)226号重新核定了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供水、燃气、供热等专项配套费两部分。
发表于 2013-1-26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意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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