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房姐”挤占着北京房市? 2013-02-04 07: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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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龚爱爱持一个假身份证就能拥有北京41套房产(已公布的),那别的爱爱及“龚爱爱们”持她们的“身份证”又能拥有多少套北京房产呢?昨媒体报道陕西神户另一房姐可与龚爱爱平分秋色;还有媒体说不但该房姐,还有一与龚爱爱属合伙人的男性更是可以在北京房地产上与龚爱爱平分秋色……事实是不是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龚爱爱们”会不会是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水货客,正侵占(亦或挤占)着北京普通市民选择居住地的权利呢?
观港媒报道香港的“水货客”,我就联想到北京房地产市场其实也有很多类似“龚爱爱”的水货客,正扰乱着北京的房地产市场。香港的水货客让香港的奶粉供大于求,而北京的“龚爱爱”同样也让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房价横飞”。好地段的房屋空置,而附近部分居民不得不搬迁到很远的地方居住。值得欣慰的是港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打击“水货客”,稳住了香港的奶制品市场;可北京市政府如何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水货客,现在的力度够不够,我希望诸位与我一起关注,别再让“龚爱爱”现象继续在北京,在全国沿海城市发生。
省思龚爱爱事件,就个案而言,龚爱爱持有这么多房产只要买房的钱合法,无可厚非;即便不合法,案件审理后将所有北京的违法房产全部没收,好似也就了结了此“案”,再无新闻价值可言。而若将龚爱爱事件看成“冰山一角”,由点带面地审视其它“龚爱爱们”的多个身份证,多处房产——其买房的钱是否合法,名下所有房产的位置、使用情况,及这些房产对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走向,是不是并不是一个个结案就可以完事?我不知诸位有没想过:一、这些空置房占着好的地段,好的楼盘,盘算下来(若能盘算),是不是也是一种土地资源的浪费?二、如果这些房产不被外来的“水货客”购买,而是单位附近的“单位人”所买,其对北京交通的拥堵是不是一种缓解?三、没了这些“水货客”对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北京的房价是不是会低些,让我们的“限价政策”颜面也光鲜些?四、没这些水货客的囤积房,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得以平衡,北京周边的土地开发是否就会少些?……林林总总细数下来,北京市政府及公安局所做的事绝不能“就事论事”地只是了结龚爱爱的假身份证案,而应彻查所有的“龚爱爱”,确保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无水货客浑水摸鱼。
同理,各地的房管部门也要就此事开展自查,看看究竟在自己的管辖内,一人多房的户主有多少,有没有“龚仙爱”和非法资金的腾挪现象。不是说2012年全国房地产信息可联网吗,如果可联网,中央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查“龚爱爱”及“龚仙爱”的行动……不为别的,单就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管控各地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其意义,远不是查出几个龚爱爱的假身份证及几十套房产可相提并论的。
单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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