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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一是供电企业直接管理抄表到户,产权分界点在户外计量表处,电损耗由供电企业承担,供电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产权分界点在小区变压器接点处计量的,供电企业抄表到小区总表,然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用户的电费,变压器及其下端线路损耗由各用户分摊,供电价格根据损耗大小据实收取。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令第56号《东平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区供水设施按产权界定。目前,城区居民供水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产权界定点在入户表处,即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其供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每立方米2.80元,供水损耗由供水企业承担。二是产权界定点在小区总表处,自来水公司只抄小区水总表,然后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业户的水费,总表下端供水损耗由各用户分摊。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1]32号),生活垃圾处理费属物业公司为市政公共事业部门代收的费用。
我局已责令杭州花园物业公司在收取用户电费及电损耗费用时,要把电损耗分摊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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