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svva

2013年中考成绩,我县取得历史性突破,在6个县市区中实现位次前移。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3-7-15 23:08
真不知道现在的人是怎么了,满眼没好人,对任何事全都是仇视的心态,悲哀啊!就不能说句公道话吗?被分流的人以往也都有啊,以往也是各县自己监场自己改卷啊,原来在市里常年蝉联倒数第一不也是事实吗?难道我们就不能看到进步吗,鼓励的语言肯定也会激发别人继续努力吧?不要让他们寒了心!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09:33
950以上的才一百多个,二中分数线就950,其他都交钱?!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10:01
81楼是个明白人,麻烦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分流”,咋不把能考1000分的“分流”出去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10:19
“分流”的过程是怎样的呢?这些被“分流”的孩子去了哪里?是好学生还是差生?是回家了还是上了职专了?让他们参加“中考”来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10:27

“差生”初中未毕业职专报到
家长:学校不该不让孩子参加学考学校:这只是让学生去职专试读

2013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人人网 更多  

  初三生在东平县职教中心等待分班。   本报记者 白雪 摄  

  “我家孩子学习成绩是不好,但不能不让她参加学考就送到职业中专去。”6日,有学生家长质疑东平县彭集镇中学让一些学习不好的初三学生上职专。彭集镇中学否认此事。东平县教育局表示,不允许老师强迫学生上职专。
  家长:
不想让孩子上职专
  6日,一位学生家长反映,东平县彭集镇中学让100多名学生去东平县职教中心上课。“我家孩子学习成绩是不好,但不能不让她参加学考就送到职业中专去,听说要是不去,就不给孩子发初中毕业证。我女儿说,老师经常找她谈话,和她说上职业中专的好处,可我从心里认为上职专不如上普通高中,不想让她读职专。”
  东平县彭集镇中学老师说,确实有100多名学生已经去职教中心报到,学校的孩子全部是农村学生,家长观念陈旧,不管自己孩子学习成绩如何,一心只觉得上高中好。“今年东平县初中毕业生7600多人,而高中招生人数是3900人,国家要求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一些学习成绩不突出的学生很难考上高中,上职业中专是很好的选择,对以后找工作有很大好处。”
学校:
是否上职专完全自愿
  学生家长质疑,现在学生还没有拿到初中毕业证,就去上职专不太合适,应当参加完初中学业考试,再选择是否上职专。“如果孩子考不上高中,我们就认了,就不能让孩子考考试试?”
  东平县彭集镇中学老师说,4月下旬,学生就学完了初中的全部课程,学校并没有阻止学生参加初中学考。今年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自己上网报名,老师并不会干涉。在学生们去职教中心之前,学校老师特地带着学生提前熟悉了一下职专的环境,愿意去上的可以去,不愿意去的,学校老师并不强迫。“如果哪个学生在那里待着不适应,学校随时欢迎再回来。”
教育局:
不许强迫学生上职专
  6日下午,记者在东平县职教中心看到,已有来自东平县的900多名学生陆续报到。一名叫王庆阁的初三学生说,他知道自己学习成绩不好,与其去考高中,不如直接上职业中专再读高职。“我爸倒是挺赞成的。” 
  东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说,他们曾召开会议,要求学校向学生讲明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并带着学生去参观职教中心,不允许老师强迫学生去上职业中专。
      本报记者 白雪


东平手机报——聚焦东平新闻,速览天下大事!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卡
显身卡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10:33
哦,明白了,原来这样“分流”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7-17 15:47
不知还有木有辍学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7-18 11:33
应该是参加中考的学生数呗
匿名  发表于 2013-7-19 10:26
衡水中学: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匿名  发表于 2013-7-19 15:31
游客261255 发表于 2013-7-19 10:26
衡水中学: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您仅看到表面,其实衡中的人性化管理还是主要方面,就看您学什么了!学一个方面注定要走偏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7-20 11:03
只要年度考核合格,就有资格评聘,要承认年度考核。
匿名  发表于 2013-7-20 14:59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
通    知

各乡镇教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3号)和《东平县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东教发[2011]8号)等规定,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教师课上内容不讲,暗示学生放到辅导班去讲,诱使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内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实验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严禁学校、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从事家教而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暑期违规办班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对责任教师和问题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单位、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禁止出现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工领导主抓的职责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追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门检查组,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教育局举报电话:2830160,举报信箱:dpjyhfb@163.com,各单位同样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匿名  发表于 2013-7-22 17:38
ding
匿名  发表于 2013-7-22 17:38
匿名  发表于 2013-7-22 17:39
匿名  发表于 2013-7-22 21:41
祝东平教育蒸蒸日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4 17: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15 东平信息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