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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落户超一月交50块钱谁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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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过一个月就交50块钱,俩月100,以此类推,请问这是谁规定的?
匿名  发表于 2014-2-11 17:37
求解
发表于 2014-2-1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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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这回事 乱收费 可以不给 然后录音即可 一曝光都死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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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拨打户籍科电话0538-283511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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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4 09:30
法律没这样的规定
匿名  发表于 2014-7-3 11:14
向县里举报啊
匿名  发表于 2014-7-3 16:48
发言人既然让你打电话咨询,自然就是该收了。但法律法规没规定这样的处罚措施,实际上就是内部乱收费,不然怎么不罗列出收费处罚标准呢?公安局是强势部门,一向很重视法律法规的解释和运用,这件事玩起踢皮球,实在是迫不得己。罢了,别提这样的意见了,让你交你就交,不交抓了你更惨。让你咨询?本部门都不通气解释,还用咨询?为避牢狱之灾,别吭声了。哈
匿名  发表于 2014-7-4 07:16
发言人为什么不直接回答问题?
发表于 2014-7-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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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5 16:55
中央徐才厚已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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