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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今年的取暖费是24元一平方吗 共收4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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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26 18:10 |阅读模式
今年的取暖费是24元一平方吗  共收4个月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10-27 08:36
操蛋,还是按建筑面积来收的,严重违反供暖收费标准
发表于 2013-11-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这要根据您所在小区的供热方式确定。目前,我县集中供热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光源热电公司负责循环水直接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循环水供热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9]16号)的规定,收费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按供暖面积计费:居民供暖24平方米•季;按热量表计费:居民供暖49/GJ。供热时间120天,1115日至次年315日。二是由物业管理单位采用管道蒸汽通过换热站转换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8]31号)的规定,居民供热采暖蒸汽销售价格每吨为145元。小区供热时间及费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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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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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7 14:14
怎么不换成按计量表计费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11-8 11:11
供暖面积和建筑面积一样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11-8 11:34
放屁,妈的,价钱没异议,关键是面积怎么不按物业法来执行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11-8 13:51
正大小区已安装计量表也不允许用,都是钱若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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