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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建议按暖气散热面积收费,或安装用热流量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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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0 15:13 |阅读模式
建议按暖气散热面积收费,或安装用热流量表,按用热水量收费。如同自来水一样,用了几方,收几方的钱。不用的时候就关上,同时还节约能源。

现在的暖气,不管你家里有没有人,只要供着气,暖气就得开着,太浪费了。
而自来水有开关,用时开,不用就关水笼头,多节约。
要按照目前东平县供暖的方式,不管你家里有没有人,只要自来水公司供水,水笼头就哗哗淌着,多浪费,中央提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1 09:08
物价局得考虑供暖企业的利润吧,一伙的。
发表于 2013-11-1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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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2 09:00
供暖应该综合考虑,毕竟是民生.应该限高抬低,把商业小区价格降低一些,把特权小区的升高一些.都是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那些特权的家属院,有什么权力享受5块钱的供暖呢?
发表于 2013-11-13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建议供暖计量收费方式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供热计量收费方式有三种:一是按供暖面积计费。采用循环水供热的,由光源热电公司直供终端用户,居民供暖价格24元/平方米•季;非居民供暖30元/平方米•季。供热时间120天,若供暖时间不足120天,按实际供暖天数据实计收热费。二是按热量表计费。采用循环水供热的,居民供暖49元/GJ;非居民供暖59元/GJ。收费是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三是采用蒸汽供热的,由光源热电公司通过热气管道输送至采暖单位换热器机组,经单位换热器转换成热水供暖,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每吨145元;非居民用户供热采暖、企业生产经营用蒸汽价格每吨180元。采用蒸汽采暖的居民供暖价格和计量方式,由转供单位与用户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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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3 12:26
东平就是一垃圾
发表于 2013-11-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用热流量表,按用热水量收费。这个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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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25 15:38
安装用热流量表,按用热水量收费。这个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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