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教师职称评聘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尽量增加职称职数,想办法解决教师中已评未聘人员出路问题。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2013年11月15日《龙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3〕526号)提到要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加强教师职务的聘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专门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省一级达标中学在岗位结构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五年及以上,但因所在学校没有岗位而未聘的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两年优秀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聘用,解决学校需要且优秀而未聘的教师聘用问题,所需经费由学校自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但因所在学校没有岗位而未聘的,年龄超过55岁的男教师和年龄超过50岁的女教师,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予以聘任。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对经人才主管部门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应先从核准的岗位数中聘用,超出核准数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四、我局将继续对教师职称评聘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评聘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