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领导你好,各乡镇小学不同班级的学生人数相差很大,同年级有的学校最少的班才15人,最多的班人数达到130多人,算平均分时对支教转正很不公平。 县教育局说“核算时,为了消除原有班级基础差距和学生水平差距,真正客观、公平评价“支教”人员的教学能力,把“支教”人员所教的成绩位于前95%的学生纳入评价范围(以基教科提供的学生人数为准),具体人数按照去尾法进行确定。”举例子,有15人的学生班级去掉5%的话,只减1个学生,剩余14个学生。而130个人的学生班级去5%的话,仅减去7个学生,还剩余123个学生。以123个学生的平均成绩与14个学生的平均成绩相比,这是什么概念?学生越多,差生越多,这能有什么可比性? 还有个问题,教师多的地方更吃亏,有的乡镇教教同一学科的才3或4个人,而有的乡镇多达13人,3个或4个人中考乡镇第一与13个人中考乡镇第一,能一样吗?在同学科人数多的老师中考个第一,你们知道有多辛苦吗? 不知领导们考虑过以上这些不公正的地方吗? 望尊敬的局领导能真正公平,公正的对待支教人员的考核!(一个辛苦的支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