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
,山东省公安部门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新生儿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不允许设定其他前置条件。这意味着,先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超生儿落户的"土政策",在山东成为历史,这一改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这项新规实施效果如何?日前,本报记者前往山东调查。
山东公安厅: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从居委会工作人员那儿听说了新政策之后,山东淄博淄川区的王女士心里踏实了不少。今年8月,小儿子就要上小学了,此前,因为还在筹集社会抚养费,王女士一直担心小儿子没户口影响了上学。
社区工作人员所说的新政策,即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做好出生人口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
《通知》中尤其值得关注的规定是:依法申报出生登记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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