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泰安市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14〕4号)转发给你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严于律己,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 国庆节将至,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泰纪发〔2014〕16 号)、《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50号)、《关于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泰教函〔2014〕3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本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着力解决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认识不清、麻木不仁、侥幸心态等问题,重点检查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奖金、违规办班收费、借婚丧喜庆之机敛财、收取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检查监督报告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承诺书”等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