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8070|回复: 0

邹平县教学能手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6 08:11 |阅读模式
邹平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
教学能手复评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市民健身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努力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八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滨教〔2014〕26号)要求和全县实际,决定开展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复)评范围
(一)全县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专职教师。
(二)已审批注册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证在岗专任幼儿教师、兼课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科研人员。
(三)本次评选分两个系列组织
系列一:截止2014年5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含5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且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好、教研成果突出的正式教师可参加镇街(县直学校)初评;经县级评选后,择优授予县级教学能手称号。推荐参加市级能手评选的教师从本系列新评选的县级教学能手和复评竞争的往届教学能手中产生。
系列二:教龄5年以下(非公办幼儿教师无教龄限制),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好的教师(含代课教师)均可报名参加镇街(县直学校)初评。经县级评选后,择优授予县级教学能手称号,纳入教师成长金字塔,不参加市级教学能手推荐。
(四)参加复评的往届教学能手是指2010年复评合格的第一至六批教学能手与第七批教学能手。
    二、评选及复评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具有良
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初中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教、特教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已评为高级教师职务的,按学历达标对待;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性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技术等级的,学历要求适当放宽。
(三)2013年度综合考核列本单位后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申报或复评。
三、名额分配
(一)参评名额
系列一:
高中:邹平一中、黄山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各推报5人,其他学科(含技术、综合)各推报3人;魏桥中学、长山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各推报2人,其他学科(含技术、综合)各推报1人;邹平双语学校每学科推报1人。
初中:长山镇教委、魏桥镇教委语文、数学、英语各推报4人,其他学科(含综合)各推报2人;其他镇街教委、县直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推报2人,其他学科(含综合)各推报1人。
小学:长山镇教委、魏桥镇教委语文各推报4人,数学、思品各推报3人,其他学科(含综合)各推报2人;其他镇街教委、县直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各推报2人,其他(含综合)学科各推报1人。
职教:不分学科推报20人。
特教:不分学科推报3人。
幼教:参评名额见附件7。
系列二:
高中:每学科(含技术、综合)推报1人。
初中:魏桥实验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各推报2人,其他学科(含综合)各推报1人;其他镇街教委、县直初中每学科(含综合)推报1人。
小学:魏桥镇教委、长山镇教委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各推报2人,其他学科(含综合)各推报1人;其他镇街教委、县直小学每学科(含综合)推报1人。
职教:不分学科推报10人。
特教:不分学科推报2人。
幼教:参评名额见附件7。
关于中小学有关“学科”的界定:初中、高中体育含健康;小学、初中综合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高中综合含研究性学习、学校课程;高中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名额申报,不得多报。参加复评无名额限制。
(二)入选名额
系列一:
高中、初中、小学分别按各学科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8%、6%、3%确定,具体入选名额见附件8;职教10人;特教2人;幼教18人。
系列二:
高中不分学科评出3人;初中、小学分别按各学科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6%、3%确定,具体入选名额见附件8;特教、职教、幼教分别评出1人、5人、27人。
系列二报名人数达不到限定入选人数的1.5倍时,适当缩减入选人数,报名人数少于限定入选人数时取消该学科教学能手评选。
四、评选办法
评审组由县内教学专家组成,负责对推荐的评选人员,通过现场听评课、业绩材料审核、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一)现场教学:参加系列一、系列二申报和复评并竞争市级能手的教师均需进行现场教学,学科评审组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打分,并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后,将统计结果告知参评教师。
(二)材料审核:对参加系列一申报及所有参加复评的教师,依据《教学能手业绩材料评分标准》进行赋分。
(三)综合考察:对所有参评人员从教学成绩、学生评价、考核位次、师德师能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赋分。
(四)入选办法
1.系列一参评教师按现场教学50%+业绩材料40%+综合考察10%计算总成绩,确定县级教学能手入选教师。
2.系列二参评教师按现场教学60%+综合考察40%计算总成绩,确定入选教师。
3.参加复评并竞争市级教学能手推荐的教师按现场教学50%+业绩材料40%+综合考察10%计算总成绩,与新评选出的教学能手人选共同竞争推荐市级能手名额。
4.所有参加复评的教师按业绩材料60%+综合考察40%计算总成绩,由领导小组划定复评合格成绩。
(五)审核公示:对按以上程序确定的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邹平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申报表》或《邹平县教学能手复评申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只参加复评者除外,但需提供已取得的教学能手证书)。
3.业绩材料:所有申报和复评的教师均需提供教学成绩优异的证明材料、2013年度考核位次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学校盖章、同学科或同级部教师签字认可,签字教师不少于10人);申报系列一的教师业绩材料为2010年1月以来取得,复评教师业绩材料为2010年9月以来取得。业绩材料分类要求:①表彰奖励类(如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等)证书3件。②课堂教学类(如优质课、观摩课等)证书3件。③其他教学成果或成果证书3件。
(二)报送要求
1.提交上述材料时,每种材料需要报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书、材料,每类不得突破3件;不得跨类计算件数;每类材料中一种材料可以报3件,多报的材料不予接收。申报系列二的教师不提交上述材料。
2.以镇街教委为单位(县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同时报选手信息汇总表及其电子稿。截止时间:2014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3.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材料报教研室办公室1109室,联系人:孙秀莲,联系电话:4268058,电子邮箱:jys@zpjy.net;职业教育材料报职业教育办公室103室,联系人:赵永海,联系电话:4268081,电子邮箱:zjb@zpjy.net;幼儿园材料报学前教育办公室705室,联系人:成翠萍,联系电话:4268075,电子邮箱:yjb@zpjy.net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把这次活动作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与选手推荐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学评奖制度》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取消其评选推荐教学能手工作的资格;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领导小组、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工作小组
2.全市第八批教学能手业绩材料评分标准(本次评选   活动参照本标准执行)
3.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参评人员信息汇总表
4.邹平县教学能手申报表
5.邹平县教学能手复评信息汇总表
6.邹平县教学能手复评申报表
7.邹平县学前教育教学能手名额分配表
8.邹平县2014年度中小学教学能手入选名额分配表
      
      邹平县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念军
成员:李忠吉  高  平  赵学平  宋  春  高照忠
邹平县2014年度教学能手评选和往届教学能手复评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  高 平
副组长: 李 波
成  员: 邢怀国     韩新刚     赵永海     成翠萍
梁  峰     宋淑青     赵晓磊     李继孝     
韩乐福     马连生     孙秀莲   相关学科教研员
附件2
全市第八批教学能手业绩材料评分标准
(普通中小学参评教师按该标准执行)
一、表彰奖励类(证书3件,累计计分,总分15分)。
1.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名师名校长等政府(或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
2.单项表彰:教育部门进行的教育教学类表彰。
3.说明:(1)按国家级、省、市、县级赋分。(2)县级教学能手证书不计分。
二、课堂教学类(证书3件,累计计分,总分20分)。
1.指获奖的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录像优质课等。
2.说明:(1)指各级教研室组织评选的,含国家二级学会评选的。(2)按国家级、省、市、县级及奖次赋分。
三、其他教学成果(证书3件,累计计分,总分15分)。
1. 论文、论著:(1)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著作(含新课标教材),不含教辅资料、论文集。(2)发表论文:有正式刊号的报刊发表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不含习题、资料介绍。(3)获奖论文:指教研室组织评选的,含国家二级学会组织评选的。
2.课题研究成果:有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书,两件不全无效。
3.其他教学类成果:(1)教学成果奖。(2)课程资源类(如教学设计、课件等):指教研室组织评选的。(3)专题发言:指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教学研讨、培训会议上的典型或专题发言。(4)个人作品发表、指导奖:个人作品发表:指教师本人发表的非论文类作品。指导奖:指导学生在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获奖等。(5)教学基本功等其他成果。
4.说明:按成果种类、级别及奖次赋分。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4 03: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15 东平信息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