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小学全体教师向各级政府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马上兑现房补,我们农村教师从来没享受过福利分房,部分教师因买不起房一直生活在农村。为什么二道部分单位、部门已发放房补两年多了?为什么我们迟迟不发放?而你们政府就可以集资建房?!后参加工作的教师也应该同样享有房补待遇。 2. 13个月工资必须全额发放,以往克扣的部分应该给予补发,为什么政府公务员全额发放13个月工资?而且年末按级别发放奖金十多万不等。 3. 职称评定必须马上改革。同工不同酬。中级与高级之间工资差额多达千元以上,严重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体现不出“按劳取酬”的原则。 4. 2013年9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教育部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动地方实施。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1.14亿元。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教育部于2013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费补助管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阳光透明。我们作为农村一线教师,至今没收到一分钱的补助,请问这笔款项给弄到哪里去了? 5. 住房公积金我们得到的少,应该是1:1.5,而我们得到的却是1:1。必须按1:1.5兑现,拖欠的部分应该补发。 6. 双日捐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依法治国的今天,不能强行扣款!政府根本就不应该搞评比! 以上六点望政府领导马上解决,我们敬请期待,如时时不予解决我们将维权到底!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