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老师们参加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每人投票3次发信息,每条1元,评上文明单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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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28 16:23
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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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28 20:10
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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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08:06

山 东 省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第十六条 凡被命名为省级、省直文明单位(机关) 的,分别由批准命名机关通报表彰,由所在单位(机 关)对全体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全国文明单位一般不超过人均二个月的工资,省级文明单位(机关)一般不超过人均一个半月的工资,省直文明单位(机关)一般不超过人均一个月的工资。奖金的发放不得上下连级并用。
第十九条 已获得文明单位(机关)称号的,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命名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可予以降级直至撤销其文明单位(机关)称号。6、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晌的;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09:02
丧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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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13:39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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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17:58
东平街道政府应该给个说法,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最大的民生政府都欺骗,东平街道政府不作为,实在是可恨,老师们正在酝酿下一步的措施。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9 19:04
山 东 省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第十六条 凡被命名为省级、省直文明单位(机关) 的,分别由批准命名机关通报表彰,由所在单位(机 关)对全体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全国文明单位一般不超过人均二个月的工资,省级文明单位(机关)一般不超过人均一个半月的工资,省直文明单位(机关)一般不超过人均一个月的工资。奖金的发放不得上下连级并用。
第十九条 已获得文明单位(机关)称号的,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命名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可予以降级直至撤销其文明单位(机关)称号。6、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晌的;
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08:30
罢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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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08:40
不罢课不行啊!东平街道的老师们,醒醒吧!罢课罢课!!!!!!
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10:09
坑爹的东西
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10:20
好的领导在哪里
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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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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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31 09:30
匿名  发表于 2014-12-31 10:28
坑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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