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20499|回复: 30

请陈书记过问一下:东平有多少违反房屋预售许可制度的楼盘,有关部门是怎么监管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4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房屋预售条件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来看看吧
发表于 2010-5-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4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建设局应该对此事做出回应,也请陈书记过问一下,房子可是老百姓攒了一辈的钱,现在地震频发,
发表于 2010-5-1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
发表于 2010-5-1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5-1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Guest from 123.135.179.x 发表于 2010-5-15 09:29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预售制度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房屋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能以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需承担房屋的存货成本。所以开发商所谓“期房价格低”只是假象,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在使用各种策略让房价持续上升。
  而预售制度更大的危害在于,当开发商提前拿到预收款,提前收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之后,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便通过囤积居奇等方式步步推高房价上涨,而房价的上涨又为开发商更方便地收取下一个项目的预收款创造了条件,因为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推动下,人们未来房价增值的预期会推动房价屡创新高。
  中国房屋预售制的潜在风险: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和银行;通过“炒楼花”等制造楼市虚假紧缺,借机囤积抬高价格;逐步提高房价慢慢卖,造成期房价格低的幻觉等。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更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我县曾对东旺家园进行过处罚
发表于 2010-5-1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东旺家园是因为开发商没本事,没搞好跟建设局的关系,其它的搞好关系给个一块两块的让他们这些职能部门去买点糠糖,就没人管了,
发表于 2010-5-1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在盲目买房了!最后吃亏的还是不明就里的老百姓!
发表于 2010-5-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局、房管局履行好监管职能了吗?
发表于 2010-5-1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陈书记,督促督促相关的监管部门履行职能吧!老百姓攒个首付不容易!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3 19: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15 东平信息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