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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男子三月内入室抢劫四次、强.奸三人,东平单身女性注意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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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齐鲁晚报报道:东平一男子因手头缺钱便动了邪念,三个月内四次入室抢劫、强.奸单身居住的女子,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0年。
  据介绍,被告人侯某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侯某动起了邪念,将目标锁定在单身居住、抵抗能力较弱的女性身上。他于深夜头戴面罩从楼层间公用窗户攀爬到被害人家中,以持刀威胁、绳索捆绑的手段抢劫财物并强.奸被害人。从2009年4月到7月,侯某共实施入室抢劫四起、强.奸三人。
  今年6月4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20年。( 记者王颜通讯员张刚)
发表于 2010-6-1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强.奸犯判的是不是应该更严一些啊
发表于 2010-6-1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  这种罪大恶极的人应该判死罪
发表于 2010-6-1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强.奸犯一律阉割。
发表于 2010-6-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有点重,我看还是宫刑吧
发表于 2010-6-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10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兰新规:强.奸必阉。我国何时实行?
发表于 2010-6-1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马分尸!
发表于 2010-6-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10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大恶极!
发表于 2010-6-1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
发表于 2010-6-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兰是比较严厉的
发表于 2010-6-10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志气,中国小姐都过千万了,还有强.奸犯?而且还是东平的,还让他活着干嘛,赐他一个痛快算了!
发表于 2010-6-1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恶徒,见者杀之!!!
发表于 2010-6-1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1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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