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大客车 齐鲁泰安3月12日讯(记者 王迅)3月12日早晨7时40分,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在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中,查获两辆无牌大型客车,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这一对大客车,不但无牌,更是存在无交强险、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一辆车还更是超员30%以上。 3月12日一早,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平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人员,在105国道与东平县城稻香街交汇路口巡逻执勤时,看到两辆无牌大型客车,随拦停检查。一名林姓驾驶人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另一孙姓驾驶人未能出示驾驶证,声称自己的驾驶证也是A2,正在办理增驾过程中。两车驾驶人均拿出了车辆临时号牌,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临时号牌已于2月21日到期,车辆目前属于无牌上路行驶。在询问驾驶人后,得知车辆也没有购买交强险。通过驾驶人叙述,这来两辆车为县城一企业的自备车辆,主要是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被查时,正是接职工上班途中。民警对车上人数核实后,发现一辆车核载34人,实际拉载了45人,超员达百分之三十二点多。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机动车上路未购买交强险的,处以交强险两倍的罚款;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扣6分。依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持有B2(含)以上准驾车型,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可见,这两辆大客车的驾驶人林某、孙某不但要接经济处罚,其驾驶资格也面临着要被降级。 目前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两车暂扣,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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