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0449|回复: 30

请大家评评理!--两个二等奖为何成废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042710291c9e25c04a0c70ee.jpg 100426204360e92125f36e065a.jpg 100427102892ce321d83f1ebb0.jpg nEO_IMG_DSC00122.jpg nEO_IMG_DSC00123.jpg 我儿子的两个二等奖为何成了废纸

这是我儿子毛胜寒4月份参加“金贝儿亲子活动”时的获奖照片。可喜的是刚刚六岁的儿子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竟然获得了两个二等奖。可是谁曾想这两个二等奖非但未能兑现不说,还惹来一肚子气。

活动结束不久组织者就主动给我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去学拉丁舞?因为二等奖是“免费学习拉丁舞一个月”。我说我家离县城远要到暑假才方便去学可以吗?回答说:行。

刚放暑假我就领着儿子去了金汇街西头的飞扬拉丁舞艺术学校。那儿的人说免费一个月是指平时周未上课一个月不是暑假一个月。这样暑假上的话300元的学费可免100元。

至于平时一个月和暑假一个月的偷换概念问题我也就没有深究就同意了。

我又说:“那我儿子有两个二等奖就可以免200元了?“

她(飞扬拉丁舞负责人,暂称为小Z)说:那不行,你要是来两个孩子可以。

大家注意她已经两次再模糊的问题上打拐了。我也就认了。

第二天正好我外甥女从外地回来了,我想正好让她我儿子一块去学,第二个二等奖也就用上了。

第二天送去了。

过了几天,小Z让我交学费时说只能是我儿子免100元,而我外甥女不能免,原因是她没有参加比赛。我当然不认了,因为她已经三次失信于我。

我的理念是:不管如何我儿子获得了两个二等奖,就不应该让其中一个作废,因为当时组织者允许参加两项比赛,就意味着有一个人获得两个相同奖项的可能性,所以是不能作废的。不管是算我儿子免200也好,还是算我两个孩子各免100也好,反正两个二等奖都是参加活动名正眼顺得来的,有获奖证为证。我已经同意了由“免费学习一个月”到“免100元学费”;又同意了来两个孩子才能用两个二等奖;现在连自己说出的话也不算数了是不行的。

在我的据理力争下,小Z终于同意了两个孩子免200元学费,我也就把两个孩子的400元学费交给她了。好象此事已经结束,但还没有。她又说:“那舞蹈服就不能免费送了。”

我儿子和我外甥女都交了学费和舞蹈鞋的钱为什么别的送衣服我们就不能送了呢?

那我们免的就不是200元了,既然免了就和交了一样。因为你的衣服说是送其实是在学生的学费里出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送,那是因为学生交了学费才送的,说白了就是这样买一送一其实就是捆绑消费。就如超市时买洗衣粉送牙刷一样,其实是让你一块必须买两样,哪儿是送啊?

在这期间她还给组织者“金贝儿”打电话,当着我的面就说谎话说她已经给我免了两个月我还不愿意。一个暑假就一个多月要免两个月那我儿子不用交钱还不够呢?

经过一番争论,我要退钱,她终于答应和其他孩子一样待遇。

然而事情还未结束。

半个多小时后,她让组织者给我打电话说我的两个孩子只能有一个人送衣服。(注意这是她第四次失信)

至此,我真后悔我儿子参加活动,更后悔获奖。

算了吧,我认了,为了这点东西不值。

我给小Z打了电话。我说一套衣服值多少钱,我再拿一个套衣服的钱就是,因为同在一起跳舞没一统一服装是不行的。孩子肯定会有自卑感。有孩子上学的都知道这一点哪怕是一件小小的东西,只要是全班统一的孩子没有是不认的。

没想到她冷冷的来了一句“你跟我说不着,要说找金贝儿去!”

没办法,我只能把钱退了回来。多交了120元转到了“小太阳”。

至此,我儿子的两个二等奖匀全部成了废纸一张。

组织者“金贝儿摄影”是讲诚信的,在这件事上他一直在从中斡旋并给我道歉。要找“飞扬拉丁舞”讨个说法。我说算了,年轻人创业也不容易。

但我要告诫创业的年轻人:诚信是最重要的,别把眼只盯着一点利益不放。才能把生意作好,否则干不长久的。再一个说既然搞活动发出的奖就应该无条件兑现,因为参加活动的人已经为你们的宣传作出的贡献,他们的奖并不是你施舍的,而是劳动所得。你到电视台作广告比这费用要多的多。

得诚信都得天下!

发表于 2010-8-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4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发表于 2010-8-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得诚信都得天下!
发表于 2010-8-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信于人
发表于 2010-8-4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回知道什么是最终解释权了吧。
发表于 2010-8-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信于人.也失于天下
发表于 2010-8-4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这个活动的参与者和论坛支持的谐调者我深表歉意,只因当时家有儿女版刚刚建立,太急功近利了,没有仔细审查活动的策划方案就是给于了支持,对楼主造成的精神上及购物上的损失深表遗憾。同时感谢HG从中做出的努力。
发表于 2010-8-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hg


    那就多谢了!
    出了这个事后,主办单位“金贝儿”也多次说过他替“飞扬拉丁舞”来补偿我,我谢绝了。因为我参加活动目的就是想让儿子长长见识而已。我之所以不再让儿子从“飞扬”学下去,是我觉得这样一个见利忘义不讲诚信的老师是没有资格来教别人。人她尚且不会做,还能不误人子弟么?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平湖箫客


    像“飞扬拉丁” 这样的老师,你即使审查了也没有用的。她想通过搞活动来宣传自己的学校,结果活动搞了,她又觉得发出去的奖是割她的肉一般不舍得。这实际上是在骗别人参加活动给她做义务宣传!一副小商人的市侩嘴脸!不交学费也能从她那儿学了。
发表于 2010-8-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在天涯

对!就不在那里学,还老师呢,她配叫老师吗?奸商!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天气不错


    谢谢理解!有你们的理解也的心也就不再哇凉哇凉的了!
发表于 2010-8-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在天涯


    我给你说,不用给他们一般见识,为这个生气不值得!主要是为了孩子有个好的教育,就这一出的学校,倒贴钱都不去,还怕把孩子教坏了呢!别生气了,我们都站在你这边,本来他们做的就不对!强烈鄙视!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30 03: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15 东平信息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