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0-25 20:55

关于非农业户口的房屋确权

关于房屋确权,有以下疑问:
1、确权的目的是什么,确权后宅基地是否归个人所有,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2、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的房屋确权后,与农村户口的确权后有什么不同吗?例如,在新农村规划时,待遇是否一样?在征地时,所享受的补贴是否一样?

东平县房管局 发表于 2014-10-28 09:53

1、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首先确定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申请房屋确权。按现行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范围内买卖。
2、按政策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确权,应由村集体组织出具房屋所有权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证明。因此只有村组织成员才能享受一样的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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