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
教基[19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教育厅(局):
近几年,城乡学前班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在农村地区发展尤为迅速。据1989年统计,全国学前班幼儿人数占全国在园(班)幼儿总数的47.3%。其中,农村学前班幼儿占农村在园(班)幼儿总数的60%,县镇学前班幼儿占县镇在园(班)幼儿总数的36.2%,城市学前班幼儿占城市在园(班)幼儿总数的23.7%。应该肯定,学前班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学前班在教育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学前班管理的归属不明确,办班条件差,教师专业素质低,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比较普遍存在"小学化"的倾向。这些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学前班的健康发展。
为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学前班的性质学前班是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在现阶段,它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则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
举办学前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小学附设的,也不应列为小学勤工俭学项目。
二、举办学前班的原则
各地应从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以及群众的需要等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可举办一年制的,也可举办三个月至半年的短期学前班;可以是全日制,也可以是半日制或隔日制等。幼儿园已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城市,即不必举办学前班。
学前班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在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0人。
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幼儿不足一个班的地区,可组织幼儿活动小组(站)或游戏小组,但不允许和小学生合班进行复式教学。
三、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
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应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行政上由主办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管理。农村学前班可实行乡办乡管或村办村管;附设在小学的,可实行乡(村)办校管。在业务上归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由主管幼儿教育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学前班应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学前班管理的具体办法,并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应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学前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不得举办学前班。
小学不得以未入本校学前班为由,拒绝接收规定服务地区内学龄儿童入学。
学前班经费由各主办者负责筹措。学前班收费项目、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前班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学前班所收费用,应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开支和改善办班条件,添置教具、玩具、幼儿读物等。学前班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审计和监督。
四、保育和教育的要求
学前班应根据5至6周岁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创设良好环境,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为培养一代新人打下良好基矗学前班要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强体质;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注重发展幼儿的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注重培养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学习的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要求幼儿学习拼音、书写汉字、学做算术题(笔算)。
学前班教育应注意与小学教育的衔接。为指导学前班教育工作,纠正目前存在的"小学化"倾向,我委基础教育司拟订的《学前班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要求》(试行稿)可做为指导学前班保育与教育工作的依据。
要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学前班的教育活动应以游戏为主,采取全班活动、小组活动以及个人活动相结合的组织形式。第二学期可逐步增加集体活动时间,并可适当采用上课的形式。但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每周不得超过12课时,每单元课时教育内容、形式的组织应符合学前儿童的特点,不得搬用小学一年级教材,不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小学接收一年级新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学前班教育活动应根据我国各地区在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差异,以及在办班形式、办班条件等方面的不同情况,提倡多样化。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和组织教育内容,就地取材为幼儿提供各种游戏和活动材料(尤其是可供动手操作的材料),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为帮助教师合理地组织各种教育活动,有条件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力量编写适合本地区的学前班教师指导用书或教育参考资料。教师指导用书需经省级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学前班不是一级学校,不应编写幼儿使用的课本。
学前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向家长介绍学前班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状况,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商讨教育方法,以保持学前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五、改善办班条件的要求。
学前班要有固定使用的活动室。活动室建筑要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的有关要求。
学前班要有供儿童使用的桌椅,并应符合卫生标准。
学前班应因地制宜地开辟儿童室外活动场地。附设小学的学前班活动场地,原则上应与小学生活动场地隔开。学前班附设在小学,目前尚无独立户外活动场地的,应尽量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和一定的运动量。
学前班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体育活动器械、教具、玩具和幼儿读物。有条件的还应添置风琴、幻灯机、录音机等设备。提倡教师因地制宜自制教具、玩具。
六、学前班教师的管理和培训
学前班教职工的编制应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会同编制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各种办学形式的特点,参照劳人编〔1987〕32号文提出的标准制定。
学前班教师的资格与幼儿园教师相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学前班教师资格审定、考核培训制度。幼儿师范学校(含中师附属幼师班)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分配到学前班任教,或从职业高中幼师班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在当前新师资培养尚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尚未受过专业培训的学前班教师进行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项培训列入师资培训规划,落实培训基地。
学前班教师的专业培训,应以《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为基本内容,着重学习和研究这一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学前班的教育任务,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活动的组织等,以适应学前班教育工作的要求。有条件的盛自治区、直辖市,可组织编写学前班教师培训教材。
幼儿师范教育改革要适应幼儿教育的发展,把学前班教育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加强实践环节,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城乡学前班见习和实习。
农村学前班教师逐步实行聘用制,与当地民办小学教师或乡(镇)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七日
学前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
(试行稿)
一、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增强体质
学前班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卫生保健制度,保障幼儿安全、卫生、健康。
学前班应充分利用周围环境、材料,创设能吸引幼儿积极参加运动的条件,有计划地进行体育锻炼,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
通过开展适合于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发展幼儿基本动作(如走、跑、跳跃、投掷、钻爬、攀登、平衡等),提高幼儿的速度、平衡、灵敏性等运动素质。
学前班应坚持每天做体操或韵律操。
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包括1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培养幼儿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前班应创设轻松愉快的环境,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的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引导幼儿了解自己与集体的关系,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的事情,愿为集体服务。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培养幼儿尊敬长辈,对人亲切、有礼貌,关心别人,乐于帮助别人,能与同伙分享、合作。
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喜欢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培养幼儿爱惜玩具、用具和公共财物。
培养幼儿讲卫生、爱整洁、有条理以及注意安全的习惯。
培养幼儿诚实和做事认真负责的态度。
逐步培养幼儿的自律能力,懂得自己的行为不要妨碍他人和集体,能遵守集体的规则。
逐步培养幼儿的自信心、坚持性和不怕困难的精神。
三、培养幼儿学习的兴趣、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语言的发展学前班应特别注意幼儿语言的发展。教师应创造条件,通过参观、讲故事、听广播、看图书、看木偶表演、看电影、介绍优秀文学作品和表演等各种活动,扩展幼儿的社会生活知识与经验,促进幼儿语言的发展,为进入文字阅读打基矗学前班应培养幼儿运用语言进行交往的基本能力。教师应创设良好的运用语言的环境,提供幼儿之间以及幼儿与教师之间语言交流的机会。
培养幼儿能注意地听别人说话、正确理解别人说话并能按教师的要求办事。
注意扩大幼儿的词汇量,培养幼儿能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愿望、要求、生活经验,能提出问题。
培养幼儿能与同伙、成人自由交谈、讨论问题。
培养幼儿听广播和看图书的兴趣。
培养幼儿正确的说话态度。
坚持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方言地区,要注意及时纠正幼儿的发音。少数民族地区,除学习本民族语言外,应创造条件学说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二)初步数学教育
学前班应主要通过幼儿直接操作实物的活动以及各种感官活动,发展幼儿的数概念,并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幼儿对数的兴趣。
学会正数和倒数10以内物体的数量。
运用两组物体对应比较的方法,理解10以内相邻数之间相差为1的等差关系。
发展幼儿不受物体颜色、大孝形状以及排列位置的影响,正确判断10以内数的能力。
学习10以内的序数、数的组成和加减法。能认读和正确书写1-10阿拉伯数字。
引导幼儿对周围物体进行观察、比较,并通过美工、结构游戏等多种活动,帮助幼儿正确识别物体的大孝长短、宽窄、高矮、粗细、厚雹轻重等方面量的特性,并认识主要的几何形体。
培养幼儿正确辨别上下、前后、左右的方向,并能确定物体之间的相对位置,培养幼儿在活动中(如步行、体育活动、音乐活动等)辨别方向的能力。
培养幼儿认识钟表。学会看整点、半点,学会看日历,知道一星期七天的名称,知道今天、明天和昨天。掌握四季的顺序。
(三)其他一般认识能力的发展
学前班应通过为幼儿设计的多种活动,引导幼儿了解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培养对大自然主动探索的兴趣,发展观察力并形成对待周围事物与人的正确态度。
教师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引导幼儿利用多种感官对自然物、人造物进行观察,发展幼儿的观察技能,如指导幼儿观察当地农作物、生畜及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情况,了解其种植与饲养的简单过程,懂得应保护动、植物。
指导幼儿正确使用日常生活用品和简单的劳动工具,开展种植、饲养等活动。
培养幼儿对气象的关心、学会简单的观察方法。
引导幼儿对所观察、操作物体的性质进行描述、讨论和比较,了解其异同以及变化,发展观察、记忆及分类的能力。
学前班应创造条件,尽可能丰富幼儿的生活,开阔视野,引导幼儿利用感官,加深对美的事物的体验。
教师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及废旧物资,提供适合幼儿的美术活动材料,开展丰富多彩的美术活动。
鼓励幼儿用音乐、舞蹈、绘画、手工等表达自己对周围生活的认识和情感,并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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