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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银山镇山赵村的一名学生家长,在16年的下学期我们接到通知,要撤掉山赵小学,让山赵、牛楼两村全体学生(一到五年级)去十几里外的村庄(马山头小学)上学,但是孩子们还这么小,路远还要上下大堤坡, 还要横穿国道,对孩子的安全有极大隐患,给家长带来极大困难。山赵小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教学条件、质量都相当好,是具有小学教育资质的希望小学。我们查阅了国家相关规定,发现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现将部分文件复制“为了努力为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创造良好的就学条件,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要以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出发点,制定2013—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意见中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要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等措施,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原则上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级中学,并保持学校规模适宜。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不宜安排寄宿;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意见中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获得批准之前,暂停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学校撤并要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县级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
在学校布局配套服务工作方面,意见要求,中小学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学校建设。 ”
请相关领导为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能正常接受教育着想,关注一下此次撤销是否合理合法。已经开学了,我了解到很多家长宁愿让孩子在家待着都不去新学校,还请大家关注一下,谢谢!
孩子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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