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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泰安9月22日讯(通讯员 王龙)9月21日清晨,东平一男子因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发现,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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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8时30分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流泽大桥路口执勤期间,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红色摩托车自南向北驶来,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为了保暖反穿着一件外套,睡眼朦胧的似乎也是刚从家里出来。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一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今天是要准备驾驶摩托车去县城上班的。随后,执勤民警将李某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200元罚款;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在此,县交警大队的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证驾驶不仅是对公众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更对自身安全不负责。同时,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误己误事。因此,安全无小事,开车上路就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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