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1日起,山东省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有所调整,主要涉及青兰高速、沈海高速、荣乌高速等部分路段。 1青兰高速公路沂水至莱芜段限速提升 2沈海高速、荣乌高速等烟台辖区路段限速降低 为了维护高速公路良好的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烟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予以更改,更改具体情况如下: 1、沈海高速(G15)421KM至450KM,限速值由110KM/H更改100KM/H; 2、沈海高速(G15)450KM至500.075KM,限速值由120KM/H更改为100KM/H,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车限速值更改为80KM/H; 3、荣乌高速(G18)139KM至182.6KM,限速值由110KM/H更改为100KM/H; 4、荣乌高速(G18)182.6KM至249KM,限速值由120KM/H更改为100KM/H; 5、荣乌高速(G18)249KM至335KM+922M,限速值由120KM/H更改为100KM/H,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车限速值更改为80KM/H; 6、威青高速(S24)93KM+340M至163KM+826M,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车限速值由100KM/H更改为8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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