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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就达到11300多亿元,5年年均递增17%,是改革开放以来支农投入增加最多、增长最快的时期。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十一五”时期,随着财政的“蛋糕”越来越大以及公共财政改革越来越深入,公共财政的阳光会更温暖,照耀的范围也会更广。
财政部长金人庆曾在很多场合提到,“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这句话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也意味着公共财政的阳光要更多地照耀农村。这需要财政体制改革要跟上,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改革现行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和地方之间开始实行“分税制”,国家财政汲取能力获得极大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迅速上升到近20%。至于各省内部的财政关系如何,中央没有安排,而是由各省自行处理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结果就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实行所谓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市管县”的体制安排本来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工商业发达的市,税源比较充裕,可以反哺税基较窄的下属县。其本意是打破多年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
但是实际情况却出人意料。1995年,全国2159个县级财政中有赤字的仅为132个,占6.1%,绝大部分都能实现财政平衡,有的还略有盈余。而到了1999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有26个存在赤字县。到2002年,我国2030个县域单位中,共有赤字县706个,财政补贴县914个,两者合计1620个,占总数的近八成。有人形象地说,全国多数县的财政既是“吃饭财政”,又是“讨饭财政”(向上级),甚至极少数已经成了“抢饭财政”(向农民)。为什么会这样的呢?因为在“市管县”的格局下,市级政府往往一方面截留省里拨付的资金;另一方面,想方设法“盘剥”县级政府的财源,结果造成县级财政的巨大缺口。
与大多数省选择实行“市管县”体制不同,只有浙江坚持省政府直接与县政府打交道,避开地级市这个中间层,这也使得浙江省的县级财政能够一枝独秀。例如,浙江省金华市是地级市,义乌是金华下面的一个县。但是义乌却比金华要繁荣,这种地级市不如下属县(区)繁荣的情形近年来在全国是很少见的。
假如我们不改革目前的在许多地方实行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那么中央拨付给地方(主要是县乡农村)的财政资金,由于中间层的截流,不少地方的县级财政恐怕依然摆脱不了危机,进而造成县财政与农民“抢饭吃”的“抢饭财政”,使得“公共财政的阳光”受到遮蔽,使公共财政的最终效果大打折扣。
其实,在1983年开始的大规模“地市合并、撤地设市”以前,我国一直都是实行的“省管县”财政体制。现在看来,改革现行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势在必行。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可以打破“市管县”造成的“与县争利”局面,减少市级财政的截流部分,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面临的压力,更有利于“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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