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梁山县居民刘某,驾驶自家面包车跨地区到泰安市接人,令他没想到的是,行至中途,就被送进了拘留所,事件的起因竟然是因为儿子的一个“指挥”电话。
12月14日上午九时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105国道流泽大桥巡逻时,查获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驾驶人在找出百般狡辩理由后,最终未能出示驾驶证。民警立即将其车辆扣留,带驾驶人刘某到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经过查询,驾驶人刘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做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刘某看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真是感觉哭笑不得,不断喃喃自语“我这不是找事吗?”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了解,原来,刘某无证驾车外出,是因为儿子在千里之外深圳市打来的一个电话。12月13日,正在家中的刘某接到在深圳打工的儿子电话,说有几个朋友,在泰安某工地干活,明天要回家,让他开车去泰安接回来,对方给300块钱的油钱。自从儿子打工走后,自家面包车除了刘某偶尔开着走走亲戚,基本就没有动过,在300块油钱的诱惑下,刘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接下了这趟生意。刘某告诉民警“来的时候,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担心被查着。可是又一想,路上那么多车,警察哪能查的过来啊,还能这么巧就能抓住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的侥幸心理,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大网。走进拘留所的刘某真是追悔莫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