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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吴桂琰 记者尹训银)2016年12月15日,山东省东平县某小区业主向县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小区开发商向业主印发的《入住通知书》,小区房屋交付钥匙前每户须交纳的费用中有:宽带初装费1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200元/户。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向开发商了解了有关情况,确认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收费看似有道理,比如关于电视初装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第一条规定:“明确有线电视收费标准(一)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收费标准每户不超过25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制定。”但是对于新建房地产国家为了抑制房价,多次下文禁止在房价之外多收费用。且该案中开发商与购房户合同中约定“宽带、电话、有线电视接至分户弱电箱”,说明新房中包含了相关的初装费用,但是还是在交付时设置附加条件,收取购房户的宽带、有线电视初装费,明显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等规定,构成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侵犯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所以该局依法对开发商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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