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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一、招录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年龄在 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打字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90%以上。
7、驻庭人民陪审员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其他不宜在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方式
委托东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1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东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楼现场报名: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须提供);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前三天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录用办法及流程
1、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看打速录和听打速录。按照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字数和准确率计算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看打速录占30%、听打速录占70%的比例计算。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对拟招录人选进行体检。
3、复核
县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复核,包括对报考资格条件复核和打字速度复核。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7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
七、联系电话
东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283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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