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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东平县"正风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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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和商企户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2009年初,东平县委、县政府设立了东平县“正风110”行风热线,热线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调度、考核评估全县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及时受理投诉,现场查办有关违纪违规案件,督促解决部门、乡镇效能低下等问题。“正风110”设热线投诉电话两部:2856110和2859110。“正风110” 热线秉承“有报必接、有案必立、有查必果”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投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使“正风110”热线真正成为企业群众心表达诉求的热线、排忧解难的快车。

发表于 2010-10-1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1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风110” “亮剑”问责提效能
发表于 2010-11-1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举报 于 2010-11-12 09:32 编辑

州城办事处司法所吴涛,抢占房屋、偷抢砍杀树木、违法占地建设、打伤恐吓邻居、扬言马上建顺街商住楼(抢占的那些地方)没有手续等建完再拖人补办,他违反了多条工作人员纪律,不要等出了大事再管,那样丢咱们东平人的脸,东平领导花费心血建设东平,不能让恶势力挡道。
发表于 2010-11-1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19  回复:0 作者:yinyang368  发表日期:2010-11-5 11:23:00
                                 公务员建房 放言有人撑腰
   
    澧县国税局干部刘清杰于2009年12月在澧县澧阳镇解放路1108号房旁开发建商住楼。
   该地段原属珍珠居委会集体所有制土地,我是当地农民,其使用权属于我。
   2003年,居委会在未征得我组居民以及我本人同意,便转让给镇卫管站,卫管站云主任和李书记以卫管站的名义交了土地补偿费1万元,后由居委会副主任罗辉万签名和补偿费1万余元空白的土地转让协议。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该宗地的使用权人为刘清杰了,申请用途为建商住楼。
   如果该地段属国有土地,国土局应公开招商,公开拍卖,挂牌公示。而国土局没有。如果该宗土地属集体所有制土地,又有增值潜力,按国务院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宅基地建房。
   转让协议上面积是9mX9.9m=89.1平方,卫管站缴土地费1万元。澧县国土局2007年给刘清杰发证面积是110个平方。收土地转让费7000多一点点。2009年刘清杰动工建房。2010年元月公示,要求该宗地四邻签字认界,刘清杰假冒他人签字认界。见一斑而知全豹,国土局执法的原则被狗吃了。该地段是黄金地段,按当时土地价值评估,这几个子儿一般是拿不到手的,不信20万也有人要。
   2003年交费,2007年发证,2009年12月动工,时空跨越7年,超过了《土地法规定>闲置二年的规定。国土局应依法收回,国土局却说,因国税局出示证据证明当时不便动工。是因交通不便呢?还是妨碍安全?还是大姨子怀孕?国税局无此证明资格,国税局只能证明是否交了税收,证明效力值得质疑。
   以上问题,澧县国土局难辞其咎。
   刘清杰与其父刘厚祥(原澧县建设局质检站站长,知道澧阳镇的规划布局)各有房产,刘清杰又要建商住楼发财了,刘清杰小小年纪,算得上智慧发财致富的典范了。商住楼是要卖的,卖了就能赚钱,但刘清杰是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的商业活动,刘清杰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法。刘清杰如果不在该地段建商住楼,申请用地时,土地用途是建商住楼。则有用欺骗手段获证之嫌,亦属违法。
   当地老百姓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效,想阻止这种违法行为。而刘清杰的姐姐刘清波放话:我们有县长撑腰(我们实不便按其之说说出是正县长还是副县长,是男县长还是女县长),有二所XX所长保驾,有黑社会的朋友护航,怕谁?这并非刘清波信口雌黄,虽然不知县长是否撑了腰。怎么撑的腰,是隔着皮袄还是在有很多露的艺术夏撑的腰,或是事无巨细的工作艺术指导下,或是利害关系之下,或是自告奋勇,那就不得而知了。为什么县长就帮他,不帮老百姓来两句京戏唱段:“一颗红心头上戴,革命的红旗挂两边”呢?不过我们没有看见县长来,也没有看见县长为其打伞或是撑腰,且所长确实保了驾地,你反对做屋,我就要捉人呢。怕呀!老百姓胆子小。喜得刘姓们窃窃的笑,说不定还请所长实实在在的搓了一顿。当然身背(工具)的几十号道上地朋友也不会白来呀。这刘清杰道行深啦,袖里乾坤大呀。
   刘清杰建房平安了,老百姓心寒了,但怎奈他何?法律法规政策爷们都敢强.奸,何况民意?
   但心不服!!!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法律在权贵们手里,是一坨橡皮泥,权贵们可以任意拿捏,一会捏过小儿鸡鸡叫嫩,一会儿捏过绿帽送人,岂止是九九八十一变?嘿嘿
   执政党,最可怕的就是腐败。
   权为民用,得人心。权为利用。失人心。政权的得失即从人心得失开始。共产党的政权如果哪天失去了,都是那些谋私的权者帮的忙。敌人是打不垮共产党的,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悲哀。
   刘清杰请求帮助就马上有人管,我们说出血来都是汗菜汁,这力量的反差太大了,我们自愧费如。平常我们看一眼县长都难,我们多么希望县长也为我们撑撑腰,远亲不如近邻,免得我们找市长或省长什么地。
   县长,为我们撑撑腰吧!
发表于 2010-11-1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的问题比14楼的情况严重多了。
发表于 2010-11-1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就一张便条买了两间违建房,整个院子就成他的了,这叫本事。
发表于 2010-11-1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的问题真是让人不解,他的这些违法事情一般人不会做,也不敢做,无论是州城政府还是110都说这是纠纷,实际这是在应付我们,吴涛抢占土地建大门时州城政府不管,说管不了叫我们去告。。。。。。。。。。。吴涛杀树时有人举报打了110,110很好马上过去了,一见是吴涛问也没问就走了,真让人心凉。。。。。。。。。。。。。。
发表于 2010-11-1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sddp.net/thread-118662-1-1.html   请看一下这篇帖子   正风110帮忙查一下具体办案人员吧。
发表于 2010-11-14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山小区居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谁来解决问题?谁来清查佛山小区物业,佛山小区物来和房管局是什么关系,是承包关系吗?
发表于 2010-11-14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为啥容忍佛山小区物业在收自己文件明文规定不在收取的费用,这当中收取了费用有房管局领导的利益吗?佛山小区收费都是自己印的白条,他们收取的开口费和劫留的暖气费和水电费他们是怎样处理的,有账目可查吗?我们佛山小区居民能有笔明白账吗?
发表于 2012-4-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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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银山小区前面的路上建了大量的违章房子,据说是要开饭店,我们整个楼好多人都是三班倒,还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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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先赞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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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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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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