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安5月27日讯(通讯员 郭传增)东平县某女子王某某在超市购物时,发现购物的李女士的钱包,顿生歹意,将李女士的钱包盗走,民警经过调查,结果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26日10时许,东平县公安局州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县局指令称:在某超市内钱包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并对案件展开调查处理。 经查,女士李某在某超市内购物时,将自己的钱包发在超市的购物筐内,由于购买的东西比较多,李女士就随手把钱包发在了购物框内了,一直在超市内选取货物,竟让忘记自己的钱包的事。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也在该超市内购物,发现李某的钱包在购物筐内放着,李某只是在选取货物,王某某发现李某不关系自己的钱包的事,王某某就趁着李某不注意的情况下,随手将李某的钱包拿起,快速离开现场,急忙回到家中。时隔十几分钟后,李某发现自己的钱包不再了,就知道自己的钱包被盗了,李某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视频侦查,走访调查,得知盗窃李某钱包的违法嫌疑人为王某某,民警连忙赶到王某某家,依法将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过询问,违法嫌疑人对在超市内盗窃李某钱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将盗窃的钱包及钱包内物品退还给李某,并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超市是人力量较大的公共场所,不管是购物还是游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合法财物,以防被盗案件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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