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调整项目的通知
鲁建住字〔2017〕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济南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6〕10号)、《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6〕13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6〕25号),分三批将全省76.36万套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到了17市共1505个项目。
截至目前,各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有的市、县(市、区)因城市规划调整、房屋征收拆迁、前期手续办理慢、安置方式调整等原因,部分项目达不到开工条件。为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部分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审核上报了棚户区改造调整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对部分城市审核上报的第一批棚户区改造调整项目予以公布。调整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请各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本通知尽快上报申请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相关材料,及时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