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1)东执字第404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郗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郗平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彭广德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郗平,男,汉族,1970年7月3日出生,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国道路149号,身份证号码:370830197007036119。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0元及相应利息。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郗平具体下落,经核查属实,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人民币500元;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郗平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3854868686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马法官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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