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5名教师有偿补课被查处,涉3所学校,3人被解 8月11日,聊城市教育局对外通报了5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查处案例,这5名教师分别来自城区及莘县的3所学校。 其中,王银龙,莘县实验高中在职老师。通过微信的方式向社会宣传计划在2017年7月16日成立假期辅导班。莘县教育局给予王银龙警告处分,2017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朱香平,莘县实验初级中学在职教师。2017年暑假期间租赁民房开办辅导班,招收了9名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莘县教育局给予朱香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2017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孟川,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2017年暑假期间在艺海教育授课并收取学生3000元费用。聊城三中北校给予孟川撤销学校教导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耿道广,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2017年暑假期间在少年军校举办辅导班。聊城三中北校给予耿道广撤销学校年级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夏丁燕,聊城育才学校非在编教师。2017年7月在鲁化路南一家辅导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聊城育才中学给予夏丁燕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聊城市教育局在通报中表示,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正师德,树师风"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今年暑假期间,市教育局接连出重拳严厉打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为进一步加强对2017年暑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线索的查处力度,8月份组织督查组对有偿补课举报线索进行督办。主要督查"六种严禁"行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 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 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其中,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与此同时,还成立了聊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12个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牵头的督查组随时对举报线索明确、学生人数众多的补课地点重点反复蹲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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