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7)鲁0923执恢71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广山、李渊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广山、李渊程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贾传海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广山,男,汉族,1965年5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沙河站镇贾海村,身份证号码:370923196505282854。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被执行人李渊程,男,汉族,1983年10月29日出生,住东平县沙河站镇贾海村,身份证号码:370923198310292912。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广山、李渊程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广山、李渊程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3853878819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 陈法官
2017年8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