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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东平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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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我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我县生态文明环境,提升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巩固“创卫”工作成果,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7月18日上午,县物价局召开东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由居民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的15名正式代表和3名听证人,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和建议,陈述自己对听证方案的态度。
  此前,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以及县公用事业局环卫处提出的《调整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和我县社会发展实际,县物价局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定价程序分别进行了价格调研和成本监审工作,拟定了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据了解,县环卫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及环卫收费,2017年度财政拨款为180余万元,环卫收费平均每年约为140万元,合计为320万元,根据县环卫处测算,每年最低需1150万元资金才能保证环卫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资金缺口较大,主要靠内部挖掘、节能降耗、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完成。
  环卫工作虽作为公益性事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是全部由财政拨款维持运营,县政府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是对环卫事业的补充,起到“兜底”作用;另一方面,按照2006年制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征收额不能保证城区环卫工作的运行发展,收费标准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一是标准偏低,二是门类归并发生了变化,适当上调标准。此次调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对生活垃圾产出比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调整,对城市居民家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未做调整。
  县物价局表示,会后,该局将结合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定价方案,公告采纳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发表于 2018-7-21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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