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楼主: 举报

[已答复] 求纠风办答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好的地方,让小人占领,可惜!
发表于 2010-11-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威力


   
从图中不难看出,配房和堂屋不是一回事,在我们小城市里,以前盖房都很迷信 ,主房和配房之间会留下一定的距离,图中的配房根本不顾主房,搭着主房建配房,这是很不讲的,就是大家说的趁人不在,为抢占乱搭建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举报 于 2010-11-18 16:34 编辑

回复 26# Guest from 123.128.57.x


    不要太急,纠风办是县里的窗口部门,不是随便答复的,答复就会落实,请不要随便指责纠风办,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等待 ,落实结果,请一定认真落实,千万不要走形式。
发表于 2010-11-21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州城办事处城建应该有所行动,先把违法占地建设大门扒掉,不是顺利建成大门他不敢偷砍树、不敢妄想建设顺街商住楼,自从违法建设大门成功后,他的抢占劲头更足了,幸亏纪委纠风办负责任,不然现在他的建设规划的那些证件,你们早就给他办了吧,堂屋也会让他扒掉了。
发表于 2010-11-2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Guest from 123.135.182.x


   有 土地证调查结果了吗?
发表于 2010-11-21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为了抢占房地 一家4口人都搬到抢来的房中居住 没暖气也不怕 烧柴火(偷砍杀的树木)取暖 也得实现抢房目的
发表于 2010-11-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土管局找找档案 州城的领导会支持你们的
发表于 2010-11-2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这人最擅长就是利用司法知识,挑拨离间。
1 :第6图是两户交换房地产,交换后有人趁主人不在偷搭建的临时配房,搭建人干了几年快餐想走时,有人想买接着干卫生所,看没有任何手续不敢买,双方去司法所咨询,吴涛听说马上赶到违建者家里买下配房,教会违建人以后怎么对付房主,并让人家外出打工避风,没事时在回来。
2:第4图中据邻居说,这院子也是多年没人住,是州城镇的老宿舍房,镇政府因在政府大院建宿舍楼,通知原住房者扒掉自己建的临时房,统一到办事处去买楼房,通知已经下达,政府正在做赔赏协议工作时(东面一家已经协商完毕),吴涛听说马上跑到人家家里,拿出超过政府协调价钱,买下配房,告诉人家就说这是以前我们两家交换的,剩下的事让我吴涛和政府缠,一直到现在堂屋是别人的配房又成了吴涛的,政府里里外外让他觉的乱哄哄的。
我们去调查邻居和办事处朋友时大家回答都很激动,看人家吴涛这司法工作干的,怎么说他:吴涛就是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司法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0-12-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何时收回被吴涛抢占的房地?
发表于 2010-1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涛偷砍古树何时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真是忍无可忍才这样做的,给政府各部门和兄弟姐妹们添麻烦了!
发表于 2010-12-1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我看倒不如充分利用这个人,让他带领他的家人到中国边界工作,可能为国家争些地盘。
发表于 2010-1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处理吴涛,后患无穷啊!部门里一些有权有势的小人们,就会有暗拿变为明抢!

政府不处理吴涛,后患无穷啊!不远的将来东平将会出现:张 王 李 赵、、、好多“吴抢抢”。

这样的问题事实都很清楚,领导应该处理,我们的司法部门违法都不解决,还谈什么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2 22: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