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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计生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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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经发过一个帖子可是始终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我是老湖镇的,老公是泰安市泰山区的。我们上报结婚,需要我开具一个婚育证明,也就是三无证明(无生育,无保养无违法计划生育)为什么要管理证明。再说了我结婚还没有上报上去泰山区怎么给我开管理证明,还有管理证明是我办准生证的时候,在哪里办哪里开的。为什么我上报结婚开婚育证明要管理证明。我的户口还是在老湖镇。
请问有专门的文件或者规定吗?还是当地部门为了推卸责任这样办的?还有准生证在男女双方都可以办的,为什么老湖镇不给办?
发表于 2011-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哦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回答吗?形同虚设?
发表于 2011-1-2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外结婚入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必须由原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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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6 18:09
匿名  发表于 2013-9-14 19:20
同意
发表于 2013-9-1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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